[問題] "意義"的定義- 看板W-Philosophy - 批踢踢實業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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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st88w:在"語意學"裡的定義是說意義=意思+指稱^_^ 07/15 17:20 ... 推mardrea:"意義"的定義看你舉的例子可以知道你限入的是中文上的問 07/15 19:16. 批踢踢實業坊 › 看板W-Philosoph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返回看板 作者ppu12372(高能兒)看板W-Philosophy標題□[問題]"意義"的定義時間TueJul1515:03:202014 意義一詞的定義究竟是 1.做這件事可以為你帶來的好處 還是 2.這個詞項的定義 還是都是?? 舉個例,google"閱讀的意義"會查到兩種說法 1.[閱讀可以鎮痛、予人慰藉,讓人萌生勇於面對生活和挫折的意志、毅力和決心。

] [〝閱讀行為〞長久以來即被視為是提昇人性內涵的主要方式。

] 這是第一種用法 2.閱讀,指的是人的心智和文本間的互動關係 狹義的說,閱讀是從文字中獲取意義,其歷程是將書寫文字轉換為熟悉的訊息,並且由此 訊息中取得意義 廣義的說,閱讀的型態包羅萬象,是一項獲得訊息的過程,利用自己原有的經驗,將文字 在內心做意義的轉換,建構出新的意義; 這是第二種用法 是兩種用法都對呢?? 還是其中一個用對,其中一個用錯呢?? -- ※發信站:批踢踢實業坊(ptt.cc),來自:114.34.23.164 ※文章網址:http://www.ptt.cc/bbs/ask/M.1405407684.A.699.html 推mardrea:建議你可以從亞理斯多德的四因說跟"閱讀"的詞性去思考07/1516:34 不不不,我要問的跟"閱讀"是甚麼無關 那個只是舉例而已 我要問的是"意義"的定義 →wgst88w:在"語意學"裡的定義是說意義=意思+指稱^_^07/1517:20 可是我們常會問人說"你做這件事有甚麼意義" 指的不就是"做這件事會為你帶來甚麼好處"嗎? 所以應該也有"利益"的意思 →linotwo:在P→Q的前提下為了Q而去滿足P,則Q是P的意義。

07/1518:04 →linotwo:例如P是一句話,Q是這句話用來表達的意思。

07/1518:05 →linotwo:或P是某個行為,Q是該行為能帶來的好處。

07/1518:07 那就是第一種 推mardrea:"意義"的定義看你舉的例子可以知道你限入的是中文上的問07/1519:16 →mardrea:題http://ppt.cc/V4Sk教育部詞典有定義07/1519:17 哦哦那就是我舉的兩個都對了 →linotwo:原PO引述的第二種閱讀的意義的段落,前半在講定義,07/1521:52 →linotwo:後段在講目的性,因此我認為意義不單是定義。

07/1521:54 目前蒐集到的回應和教育部辭典 目的性和定義都都是意義的定義 →wgst88w:我認為"意義"是諸多無法"言盡"的指涉,有其"獨特性",不應07/1522:24 連操作定義都無法言盡嗎? 如何確定其無法言盡?? →wgst88w:只用"好處"或"利益"為結果論,而且個人認為1.似乎是用因果07/1522:27 →wgst88w:的概念來解釋;可是事實上確未必會有如因果般這麼"確定性"07/1522:30 →wgst88w:,就像這次的論文事件一樣。

07/1522:35 是否應該修正為 假設一個人希望Q事件發生,又推理出做了P事件會導致Q事件(P因Q果) 然後就去做了P事件,此時Q事件就是這個人做P事件的意義 這樣P,Q之間就沒有那麼確定的因果關係了 而僅僅是P有高機率導致Q?? →wgst88w:我是這麼認為啦,因為它蘊含了很多模糊的"意思",所以就語07/1523:22 →wgst88w:言上難以"言盡"!07/1523:22 模糊的意思??比方說?? 還是說這個概念無法用語言或文字傳達?? →wgst88w:這恕我無法幫你拿主見了,我僅提出事實的"不確定性"看法。

07/1523:24 →wgst88w:就是指涉對象不清晰,所以只能用同義詞表達的"意思",如果07/1616:09 →wgst88w:清晰的話,就有明確的指稱,不是嗎!?07/1616:10 可是根據我所有蒐集到的資料 幾乎所有(除了一些小小孩)的人類在使用意義一詞時 要嘛是指做這件事可以為你帶來的好處,要嘛是指這個詞項的定義 每一次使用該詞時皆可用這兩個其中一個代入,確實有明確的指稱 怎麼會有模糊的狀況呢?? 根據定義的規則,定義不正確只會有下列幾種情況 1.無法區別該詞項與其他詞項的差異 2.定義過寬 3.定義過窄 4.迴圈定義 5.用譬喻下定義 6.定義項內含尚未定義之詞項(這部分可以進一步詢問) 7.用否定形式下定義 所以目前是違反了哪一條規則?? →wgst88w:所以你是在問"意義的定義"還是"詞項的定義"呢?07/1623:50 意義的定義 →wgst88w:如果你是在問"意義"這個詞項的話,敢問你這是可知的嗎?07/1623:54 可知的意思是?? →wgst88w:指向什麼?(光是這兩個字的話)07/1701:14 指向執行者做了這件事理論上能帶給他的好處或該詞項的定義 比方說,旅行的意義 這邊的意義指的是去旅行後能給人帶來的好處或旅行這一個詞項的定義 當然,具有"能帶給他的好處"的意思的前提是該詞項(若存在一語句"A的意義",這邊的詞項 指的是A) 指稱的是一個事件 如果說的是電腦的意義,樹的意義,那意義一詞就與定義邏輯等價 (但這邊也有可能是省略用法,表達的是電腦存在對人類的意義或樹存在對動物的意義, 那意義一詞就會有兩種意思了) →wgst88w:1.的不確定性我前面已提出看法,2.的話已經變成指稱上的定07/1710:37 →wgst88w:義;而且會因人而不同,如果"意義"就光指向1.跟2.的話,那07/1710:39 →wgst88w:您認為是清晰還是模糊呢?07/1710:42 若為此我認為是清晰,因為可以解釋所有的語句 →wgst88w:當然,我個人則認為"意義"一詞不只蘊含1.跟2.,所以也不強07/1710:52 →wgst88w:制的去定義它!07/1710:53 所以是認為定義過窄嗎?? 那還有哪些狀況在使用"意義"一詞時並非這兩種意思?? →wgst88w:人已經變成勢利,世上任何指稱都可以是意義,我已經看不懂07/1711:16 || 這個命題明顯為假,人類在提到意義一詞時 跟貓咪,大樹,雲等等皆不相同 →wgst88w:這樣的定義有何意義了。

07/1711:16 這邊指的是這樣子定義有何好處 是好處的意思 所以你舉的例子依然滿足1和2其中之一 →wgst88w:上面那句話就是從你的1.跟2.得來的,當然滿足阿!07/1711:48 所以我問的是有哪些人說的哪些話在使用"意義"一詞時並非這兩個意思的其中之一 這樣才能證明定義是否過窄 →wgst88w:但我說的"好處"是客觀的好處,並非主觀的好處。

07/1712:04 →wgst88w:至於你認為明顯為假的那句話,就是直接套用2.而來的,而且07/1712:08 →wgst88w:也是"人"提出的,這樣不就又模糊了嗎。

07/1712:09 哦哦,那你應該改成世上任何的指稱都具有意義,這樣就是2.了 →wgst88w:且"意思"一詞你不也常常運用到嗎?所以我認為1.跟2.並非是07/1712:14 →wgst88w:"一個好的定義"!07/1712:15 所以是犯了第一條規則中提到的問題 1.無法區別該詞項與其他詞項的差異 摟?? 沒錯,"意思","定義","意義"都包含了以兼短的形式揭示詞項(概念)、句子(命題) 的內涵與外延 但這是中文,甚至所有語言中都有的現象,一義多字 我也很討厭語言的這個性質,一字多義更討厭,因為這會讓語言變得不嚴謹 但沒辦法,中文裡面這三個詞確實存在的相同的指稱對象 →wgst88w:說實在的,我只是很有耐心的想過,並提出我的看法,真的無07/1712:43 →wgst88w:法用"哲學專業"予以結論,因為就我來看1.中,主觀好處不等07/1712:45 定義中的"好處"指的是主觀好處呀 如果存在一個人,自殘會讓他感到愉悅,那我們就會說自殘對他有意義,但對一般人沒意義呀 →wgst88w:同於客觀好處,而2.指正的"世上任何的指稱都具有意義"卻實07/1712:49 →wgst88w:更為精確。

07/1712:49 →wgst88w:那我的疑慮是,"既然是主觀好處,那又如何能做客觀定義"?07/1712:59 →wgst88w:這樣不就很有爭議了嗎?07/1712:59 喔喔靠我懂你意思了 所以我們只能透過觀察某個人腦中的多巴胺濃度或用詢問的方式來判斷對他的意義 是否存在 但無法精確地描述出對他的意義(他的感受)為何 所以如果有人說了XX對某人有意義僅代表主觀的好處"存在" 但主觀好處的內容這句話是完全沒有提到 →wgst88w:是,大概是這個意思,就是那種模糊性。

^_^07/1713:36 所以某件事對某人有意義就是說這件事造成的結果會讓他產生"笑、滿足的表情 、設法讓該結果再發生一次、腦部多巴胺濃度上升..."之類的反應 觀察到越多現象越能確定這件事具有意義 這樣就客觀了吧?? ps.所以你所說的模糊性就是指我犯了 6.定義項內含尚未定義之詞項(這部分可以進一步詢問) 這項規則 因為定義項中的"好處"沒有明確的定義 (被稱讚算得到好處嗎?被滴蠟算得到好處嗎?看恐怖片算得到好處嗎?) →wgst88w:如果說"某件事對某人有意義",在時間上的長短您如何看待呢07/1722:54 →wgst88w:?我個人認為會是持續性的,除非某人的自由意志終止該事件07/1722:57 其實可以更嚴謹的說,"某件事在現在是對他有意義的"或"某件事曾經對他有意義" 畢竟個人喜好可能會隨著時間而改變 →wgst88w:!但這定義的"好處"跟"目的"又很相近,而"目的"似乎有種達07/1722:59 →wgst88w:到就好的感覺,你不覺得嗎?07/1723:01 好處跟目的... 應該是邏輯等價的吧?? →wgst88w:我了解您依據上述所提出的"定義規則"要來定義"意義",但我07/1723:06 →wgst88w:內心所想的是"依據這規則所做的定義就會是真理嗎?還是比07/1723:10 →wgst88w:較有道理而已?",所以真的無法說你犯了什麼,但就這規則07/1723:13 →wgst88w:上,我們確實討論到1、2、6條。

07/1723:15 這六條規則我是節錄自{邏輯學的第一堂課----陳波著}中p85~p89, 書中有對每一條規則進行說明 →wgst88w:是這樣的,有沒有種"某件事,某人並不喜歡做,但因為做這07/1812:58 →wgst88w:件事,預期會對第二方或第三方有`好處',所以持續不斷地在07/1813:01 →wgst88w:做,做到什麼層度會結束也未知",這是我認為更接近"意義"07/1813:04 →wgst88w:的意思。

07/1813:04 但因為想助人而去做某件事,我認為也是想滿足自己助人後的成就感滿足感之類 助人為快樂之本就是在說你可以用助人換取到快樂 就是一則交易 但這部分可能會有爭議,這個議題有點大,牽涉到道德的起源, 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再開另一篇討論 我個人目前是主張用進化論來解釋人類會想行善的這個本能 →wgst88w:而"邏輯等價"在符號上我贊同;但在語言上似乎有那麼點不同07/1813:06 →wgst88w:,可是不同在哪我又說不出,有種辭窮的感覺。

QQ07/1813:07 所以我認為學習哲學前,甚至不只是哲學,科學社會學經濟政治等等.... 都要有邏輯學的基礎會更好 我以前也很常出現這種,好像哪裡怪怪的,但又說不出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學了邏輯學後就能夠去分析以前那些解不出來的問題了 →wgst88w:"邏輯學的第一堂課----陳波著"這本書我會找機會取來翻翻,07/1813:10 →wgst88w:謝謝!07/1813:10 →wgst88w:那先不討論道德這議題,把範圍縮小到第一方(不含自己),而07/1815:54 →wgst88w:同樣的情況敘述,這樣呢?07/1815:56 第一方?不含自己?你指的是像談戀愛,為了戀人好而做了自己不喜歡的事?? →wgst88w:另外,就您的看法,是否同意"意義"有蘊含到"道德"層面呢?07/1815:57 是的 →wgst88w:還有就是,就依您的經驗,學了邏輯學之後,是否還會出現解07/1816:00 →wgst88w:說不出的問題?(這跟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有很大的助益)07/1816:03 可能是我從學了邏輯到現在僅僅過了一年 目前碰到無法用言語傳達的只有直接感知到的概念(聽看聞觸嘗之類) 比方說我聞到我沒聞過的氣味,又跟我曾經聞過的氣味完全沒有相似之處 我就會無法用言語表達 其他的時候心中有疑惑時都能用言語表達 →wgst88w:就長時與你生活在一起的人,例如家人、夥伴,戀人還不一定07/1821:32 →wgst88w:能這麼相近,雖然有的家人或夥伴也是,但符合的話就算。

07/1821:36 為戀人或家人好也是因為看戀人家人開心自己就會感到開心呀 目的一樣是讓自己愉悅 →wgst88w:是喔!^O^趕快來買一本,馬上~~07/1821:57 別急啦,可以先去圖書館找來看看 也順便看看其他的邏輯入門書,看看哪本最適合自己 我當初也是看了兩三本後(大概瀏覽)才挑中這本的 →wgst88w:嗯...所以你認為我提的那種情況(不愉悅)是不存在的,故不07/1822:21 →wgst88w:能稱之為有意義?07/1822:22 也不是不存在 比方說幫劈腿的女友付清貸款就是那樣的情況 但在這個例子中我們就會說這個行為對這個男友沒甚麼意義(但對女友有意義) →wgst88w:但這男的就愛那女的阿,這樣不算有意義嗎?07/1823:29 →wgst88w:像類似情況的親情羈絆之類的也不能算嗎?07/1823:30 →wgst88w:台語不是常在說"愛到卡慘死、拖到爽上天",科科。

07/1823:33 假設是下列的情況 女生劈腿後還說了一堆過分的話 但男生依然很殷勤的照顧女生的生活 大家不都會勸他不要在做無意義的付出了嗎 這邊的無意義指的就是他的行為弊大於利 雖然能滿足自己愛人的本能,但得到的冷漠對他造成的傷害卻大於他得到的好處 所以我們會說他的行為沒意義 →wgst88w:但這樣看起來就好像"去愛的那男的行為沒意義"而"被愛的那07/1911:35 →wgst88w:女的行為有意義";可是那女的也是去愛的行為,只是行為叫07/1911:37 →wgst88w:"劈腿",這樣不是怪怪的嗎?07/1911:38 沒問題呀,又不是所有去愛的行為都沒意義 是在對方不愛你的情況下,去愛的行為才沒有意義 對方愛你的情況下去愛的行為就有意義 假設女生劈腿的對象確實愛她,那女生劈腿的這個行為就有意義 →wgst88w:唔...其實我只是要闡述我上提到意義的"獨特性",跟時間上07/1911:42 →wgst88w:的"連續性",我認為的獨特就在於像這樣的複雜當中,而時間07/1911:45 →wgst88w:上的連續在於結果的未知。

07/1911:47 獨特性和連續性的定義是?? →wgst88w:所以我個人就認為是很難的去客觀定義"意義",而且在我看來07/1911:49 →wgst88w:那種時間過於短暫就達到的義意,更像是一種交易!07/1911:50 很多有意義的事本來就是交易不是嗎XDDDDDDDD 你努力替公司賺了很多錢,公司回報你更多的薪水與更高的職位 你努力獻上很多殷勤給你女朋友,對方回報你"愛你"這項利益 →wgst88w:不過回過頭來看你列出的規則,這樣似乎都談到5.了XDDDD07/1911:54 5?? 5.用譬喻下定義?? →wgst88w:你不是說那女的得到那男的付出所以有意義,然後她再去愛別07/1912:31 →wgst88w:人,如果那個人也愛她的話,她的行為不就"很有意義"??07/1912:33 →wgst88w:要是她說我兩個都愛,甚至還有第三或第四個...總是怎麼看07/1912:35 →wgst88w:我都覺得跟所謂的"意義"怪怪的。

07/1912:36 你只會說女生劈腿的行為很過分,不會說他的行為"沒有意義"吧? 當有人去質問那個女生說:[你做了這些到底有甚麼意義] 那個女生很可能會回說:[我爽呀,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 所以那個女生就認為爽就是意義啦 →wgst88w:"獨特"就我的認知就是"有別於其他",不管它是怎麼複雜的組07/1912:41 →wgst88w:成,而"連續"的話,則是不會因中斷就沒了,還是可以再繼續07/1912:45 →wgst88w:,只是結果有種遙遙無期或未知的感覺,除非行使自由意志去07/1912:51 →wgst88w:"終止"它來產生結果。

07/1912:52 你的意思是為了某個意義而去做一些事,而意義不會因為你事做到一半就中斷而消失嗎? 那這樣意義應該是不具連續性的 你跑一個馬拉松跑很久,結果在只剩3公里處停下來 這時旁邊加油的人不是會跟你說:[快起來呀,半途而廢的話之前的努力 不就都沒有意義了嗎?] 這句話也同時代表了跑完全程就有意義,而馬拉松終點並非遙遙無期呀 →wgst88w:故我個人認為"意義"跟"交易"不同,交易有種"契約約束"的感07/1913:02 →wgst88w:覺,而意義是更自由性的。

07/1913:03 交易也有分有意義的交易和沒意義的交易呀 交易(英語:Transaction)又稱貿易、交換,是買賣雙方對有價物品及服務進行互通有 無的行為。

所以交易必須要有買賣雙方,送貨或服務進行時間也可以拉得很長(童養媳) 為何會認為時間太短就是交易呢? →wgst88w:所以你不認為好的定義可以讓人一看就明瞭,不用這樣譬喻來07/1913:05 →wgst88w:譬喻去的嗎?07/1913:05 比喻(或稱譬喻)是在描寫事物或說明道理時,將一件事物或道理指成另一件事物或道理 的修辭法,該兩件事物或道理中具有一些共同點。

我下的定義並不是用譬喻呀 若A為事件,則若且唯若A對某人有意義,則某人做了A可為某人帶來好處 若A為詞項或命題,則若且唯若A為B的意義,則A是B的內涵或外延或外延的集合 因為我用的都是充要條件假言命題,所以被定義項與定義項所有屬性皆相同 而非僅具有一些共通點,所以不是譬喻 →wgst88w:我何時有說"你只會說女生劈腿的行為很過分"?我是覺得怪在07/1923:13 →wgst88w:"意義"可以經由行為將之轉換或集中至一人身上,更甚是交易07/1923:16 →wgst88w:形式的金錢化!07/1923:17 沒有呀,同一件事可以同時對很多人有意義呀 當然也可以集中至一人身上,比方說你和一群人合作完成一個作品,然後你把夥伴全部殺掉 well.......形式的金錢化的意思是?? →wgst88w:你所舉的馬拉松例子,是那位跑者意志"終止"使然,如果只是07/1923:19 →wgst88w:"中斷"的話,仍然會邊走邊跑的完成賽事。

07/1923:20 well............ 那如果被爆炸事件中斷的話他也會覺得之前的努力沒意義呀?? →wgst88w:在我看來就是仍須用譬喻間接的解釋定義,就這樣了。

07/1923:23 蛤?? 為什麼還會這麼認為?? 我下定義的方式不是跟譬喻的定義矛盾嗎?? 你要根據譬喻的定義來論證為什麼我這樣是譬喻,而不是說就是這樣 應用論證才是做哲學該有的態度吧?? →wgst88w:總之,我提供了看法,至於對彼此原先對意義的信念度如何,07/1923:25 →wgst88w:仍須自我誠實以對,給個推囉,Bye~07/1923:28 推wgst88w:怎麼會呢!如果是這現象又沒受傷的話,他應該會自我慶幸,07/1923:31 但意義就沒有原來那麼大啦 考試也一樣,念了半天突然教育部取消該考試 或許會自我安慰說有學習到知識,但意義依然沒有原來大呀 →wgst88w:並準備在下場賽事繼續,如果不幸殘廢了,那就只能意志終止07/1923:33 →wgst88w:,哪怕是仍帶著"中斷"繼續殘而不廢阿。

07/1923:34 →wgst88w:但我認為所謂的"義意"就是這麼趨向神聖的大呀!晚安~~07/1923:37 什麼是神聖?怎麼定義神聖?? 根據百度百科 神聖,神代表高高在上和絕對的權威,聖代表聖潔和不可侵犯。

因此神聖的定義就是凌駕於天地之上不可侵犯的絕對。

well....這好像有點抽象,你還必須定義什麼是凌駕,什麼是侵犯 還要證明若該詞項為神聖,則我是用譬喻下定義或[意義一詞具有連續性與獨立性且 若其具有連續性及獨立性則很難客觀的下定義且很像交易] 有點複雜的命題耶QQ →wgst88w:我不是一個喜歡詭辯的談話對象,越聊到後面越覺得荒誕,甚07/2010:59 →wgst88w:至連譬喻這樣顯而易見的事,還要做解釋名詞,而旁白的內容07/2011:01 →wgst88w:則把惡意充當意義來使用。

07/2011:03 1.詭辯的意思是使用如稻草人謬誤、滑坡謬誤、人身攻擊...等等謬誤進行論證 我並沒有發現我使用了那些謬誤進行論證,如果真的有的話你必須要指出來我用了何種謬誤 2.你說譬喻顯而易見,但我認為顯而易見不是謬誤呀 我第一眼看到時其實我有點傻眼,這怎麼可能是譬喻譬喻不是通常都會用[就像...]嗎? 但基於尊重,我假設是我們對於"譬喻"一詞的定義有所岐義 所以才提出定義然後論證 但你不去指出我的論證哪部份出了問題,而直接說[我就是這樣認為] 這在邏輯學上是訴諸強力的謬誤,使用強硬的語氣迫使人相信 既然你使用了詭辯(謬誤),那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評論了 3.你不斷的使用我無法GOOGLE到的名詞(EX:獨立性、連續性、自由性、形式的金錢化) 來做說明,我當然只好不斷的詢問你那些名詞的意思啦 所以才會越討論越遠 我一直很奇怪你為何不直接講出一句我無法將該定義套用進去的句子 我提出的只是中文問題耶,倉頡造字時會覺得哪些詞特別神聖嗎?? 4.你用了很多諸如有種遙遙無期或未知的感覺、交易有種"契約約束"的感覺...等 但哲學問題豈能憑感覺就認定一個命題的真 如果總是憑感覺的話那哲學會變的像藝術、詩詞或夢境那樣的模糊不清 →wgst88w:在形下哲學適宜的範圍內我是還能論證,而形上哲學上我無證07/2011:05 →wgst88w:可論,有些事項我前面已述明,故不知你用意為何,難道就只07/2011:08 你並沒有述明,你還有一些google不到的名詞尚未定義(自由性、形式的金錢化) 還有一些假言命題還沒證明(獨立性與連續性可推出無法客觀定義) →wgst88w:是要找人對嘴的嗎?我已覺得無聊且無趣了,所以恕難以繼續07/2011:09 →wgst88w:下去。

07/2011:10 →wgst88w:1.我就認為有岐義謬誤...而我也沒有用強力語氣迫使你相信07/2014:58 →wgst88w:我什麼,我也一直強調"我已提出看法"。

07/2015:00 你已提出看法沒錯,但我也已經針對你的看法做出反駁了 我舉例反駁了意義具有連續性,並質疑連續性與獨立性可以推理出無法客觀定義 我查了維基百科的了譬喻,並利用定義證明了辭典裡面的定義方法並方使用譬喻 但你一句"我就是覺得是譬喻"就結束了,如果這樣子的邏輯正確的話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我就是覺得不是譬喻"來反駁你? 你迫使我相信我和辭典中的定義方式就是使用了譬喻 →wgst88w:2.我就已經說明我所認為的義意,蘊含許多模糊的"意思",我07/2015:02 →wgst88w:當然只能訴諸感覺,難道"感官知覺"就不是哲學問題嗎?07/2015:04 →wgst88w:不然你學習的經驗是從哪來的!07/2015:05 偷換概念 感官知覺確實是哲學問題,但感官知覺和你提到的遙遙無期或未知的感覺 、交易有種"契約約束"的感覺 中的感覺的定義不同 你這邊的感覺的意思是"似乎是" 感官知覺則是"傳達到腦部的電子訊號" ~~~~~~~~~~~~~~~~~~~~~~~~~~~~~~~~~~~~~~~~~~~~~~~~ 做有意義的事的結果似乎是遙遙無期與未知的 交易似乎是有契約約束的 但到底是不是呢?舉個具體的例子不就可以證明了嗎?? 為什麼不舉例呢? →wgst88w:3.每個人產生意義"獨特性"與"持續性"我也盡我所能的解釋了07/2015:09 →wgst88w:,你都可以是這般運用辭彙來表達的人了,然後丟了一句"我07/2015:11 →wgst88w:Google不到名詞"的理由出來,我還能說什麼!07/2015:12 我提出Google不到名詞這個事件是要說明為何我們會越討論離論題越遠 而非指責你給出的定義不夠清晰 →wgst88w:所以我只好"中斷"或"終止"接下來的對話來當"證明"了,不然07/2015:15 →wgst88w:可以吧!07/2015:15 我懷疑你可能是有神論者 "意義"這個詞在你們的宗教經典(聖經或佛經之類)經常被提到 所以你堅決不肯相信這個詞能被人類所理解,是吧?? →wgst88w:哦!那我不也又反駁回去了嗎?說我偷換概念那你又在閃躲什07/2016:56 →wgst88w:麼?我就當"你有你的說法,而我有我的說法。

"不然你還不滿07/2016:59 →wgst88w:意什麼!07/2016:59 →wgst88w:而在你提及的"比方說..."開始,這不是一種對該定義的"間接07/2017:01 →wgst88w:譬喻"不然是什麼?(這裡我又再提了一次)07/2017:04 哦哦原來你譬喻指的是這邊唷 我用的不是譬喻,而是揭露詞項的外延,也就是舉例,舉例與類比是不一樣的 詞項的內涵和外延在{邏輯學的第一堂課}裡有提到 若一詞項為一集合,則集合內所有子項的共同屬性為該詞項之內涵 而所有子項(任取一個)皆為該詞項之外延 與譬喻不同,譬喻是取集合外其他集合的子項,但與該集合之子項有共同屬性 而在定義時,因為不可能將所有外沿盡數列出,所以必須闡述其內涵 但只闡述內涵又太抽象,所以才會用[內涵+部分外延]的方式來給出定義 舉個例: 機械 機械是利用能量達到一特定目的的人為的實物構件的組合<=====內涵 例如馬達、發電機及變壓器等<=============================外延 而譬喻的話會這樣說 機械就像母親一樣的任勞任怨的照顧我們的生活 這樣有比較了解譬喻與外延定義的差別了嗎?? 當我說出比方說時,就是把所有人類有使用到"意義"一詞的語句抽幾句出來 但事實上 [若A為事件,則若且唯若A對某人有意義,則某人做了A可為某人帶來好處 若A為詞項或命題,則若且唯若A為B的意義,則A是B的內涵或外延或外延的集合] 就可以完整的表達意義的定義了 舉例只是方便將定義與日常生活做連結 但我舉例的目的是為了證明所有人類在使用該詞項時 皆與中括號內等價 定義是為了溝通,所以我們應該以最大多數人的想法作為基準 抱歉我我之前因為沒發現你的問題在哪而有點不耐煩 我為我的語氣道歉 →wgst88w:既然你有你無法理解的詞謂,而我也有我無法同意這一看就懂07/2017:13 →wgst88w:的定義,那我真不知道是要客觀什麼。

07/2017:14 →wgst88w:而"Google不到名詞"跟"有神論者"這裡,我實在不想回應你什07/2017:20 →wgst88w:麼,只好讓其他人去評斷了。

07/2017:21 →wgst88w:但我想不管是何論者,總該能辨別譬喻裡的是"惡意行為"還是07/2017:22 →wgst88w:"意義行為"吧!07/2017:23 ※編輯:ppu12372(220.129.51.221),07/20/201418:58:03 →wgst88w:那"A=善行"的話,某人做A而產生"意義"<==這我能理解07/2020:37 →wgst88w:但"A=惡行"的話,某人做A而產生"意義"<==這我不能理解07/2020:38 →wgst88w:因為"意義"內涵了兩種性質的外延;可是"義"字在字典的解釋07/2020:40 →wgst88w:是"正理、正道"等正向性質的意思,這不是矛盾嗎?07/2020:42 一個雙字詞,即使兩個字分別有個別的意思 但合起來可能會構成跟原來完全不一樣甚至相反的意思 舉個例: 幽默幽是隱蔽的意思,默是不說話,只看個別字的話會以為是隱蔽不說話的意思 但幽默一詞合在一起卻是風趣的意思,反而代表一個人擅於說話 所以一個雙字詞中單個字的意思再中文裡確實是可以與合在一起的意思相矛盾 ※編輯:ppu12372(220.129.51.221),07/20/201421:59:33 →wgst88w:我查看的資料是外語humour音譯而來的...07/2022:09 →wgst88w:沒關係啦!我大概知曉問題在哪了,應該是翻譯的關係,就像07/2022:43 →wgst88w:"英文字詞"跟某部分的"中文字詞"完全無法"等義"的意思。

07/2022:47 →Morrislakbay:意義即使用by維根斯坦07/2120:34 推mardrea:我建議你看一下康德的《實踐理性批判》了解一下"Dutyfor07/2200:10 →mardrea:duty'ssake"這是其中一個將你說的那種主體客體分開所07/2200:12 →mardrea:導致的行為意義變成條件而跟本質分開那種走到某種瓶頸的07/2200:14 →mardrea:理性邏輯論證所面臨的某個轉向解套另一個也建議你讀一07/2200:15 →mardrea:下現象學他們做的是另一個轉向07/2200:16 →linotwo:行為與意義之間的方向可分為兩種。

07/2203:10 →linotwo:1.從意義出發,最後成為實際行為。

07/2203:11 →linotwo:2.從行為出發,並分析其意義。

07/2203:11 →linotwo:舉例來說,從定言令式到義務是屬於第一種。

07/2203:13 →linotwo:由自然律產生的行為到分析其對感性層面的滿足,則是第二種07/2203:15 →linotwo:從其中我們可以發現,第一種意義是不受行為被打斷所影響的07/2203:26 →linotwo:而第二種意義是有待的,必須達成條件才算有意義。

07/2203:28 噓xiaoa:你把修文的時間記錄都刪掉,解讀對話順序很容易錯亂08/2417:16 推somedoubt:最近的討論越來越不像樣,唉08/3021:28 噓smilelover:你這問題有什麼意義??XDD09/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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