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輔系、雙主修申請作業流程及系定應繳交資料說明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表中主學系之「承辦人」、「系主任」、「院長」核章欄位,請經由主學系申請程序取得同意後附上證明(如Email 同意記錄等)。

請寄至電機系信箱 [email protected],請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教學內容 學士班輔系、雙主修申請作業流程及系定應繳交資料說明 一、作業時程: 學生申請時間 統一審查作業時間 每學年度上學期: 12/19:00~12/717:00 1月中旬以前 每學年度下學期: 6/19:00~6/717:00 7月底8月初 作業時程適用新申請案、變更申請案及事後審核申請案,事後審核請於申請時事先通知註冊組暫緩印製畢業證書。

請於學生申請時間內繳交申請資料,非申請時間不受理。

  二、應繳資料: 修讀輔系/雙主修申請表,或加修學士班輔系事後審核申請表(註冊組網頁下載)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學士班應含排名) (1)因疫情改線上申請期間,可不附成績單,統一由註冊組提供。

(2)事後輔系請至註冊組辦公室申請「含正在修課紀錄的成績單」。

讀書計畫(格式不拘,僅送課程變更申請案則免附)   三、繳交方式: 若學生申請時間開始後Covid-19尚未解除第一級警戒,則一律採線上收件。

請將所有審查資料合成一份PDF檔,檔案名稱:輔系申請/雙主修申請/事後輔系申請/輔系變更申請/雙主修變更申請-學號-姓名。

(範例:輔系申請-107061022-陳清華) 表中主學系之「承辦人」、「系主任」、「院長」核章欄位,請經由主學系申請程序取得同意後附上證明(如Email同意記錄等)。

請寄至電機系信箱 [email protected],請於交件前確認內容無誤,恕不接受補件。

信件主旨:輔系申請/雙主修申請/事後輔系申請/輔系變更申請/雙主修變更申請-學號-姓名。

(範例:輔系申請-107061022-陳清華) 若學生在寄送申請資料後工作日5天內沒收到確認信件,請再次寄送申請文件並主動聯絡承辦人李小姐(03-5162198)。

  四、新申請案通過人數: 每學年度上限20人,每學期核定人數以 10人為原則。

  其他相關說明請見註冊組: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