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及重建補強—給國人一個安心的家 - 行政院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針對危老建物進行快篩、耐震評估,並視耐震評估結果,進行階段性補強或連結危老建物重建、都市更新,經由不同階段的協助機制,提供國人安全的生活環境。

(一) 主動辦理建築 ... 本系統訂於111年8月26日(星期五)下午6時30分至8時30分進行系統維護,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關閉訊息 首頁 政策與計畫重要政策 ::: 政策與計畫 施政方針與報告院會議案重要政策內政及國土外交國防法務教育文化及科技財政經濟交通建設農業環保衛生福利勞動綜合行政政策櫥窗重要施政成果向人民報告 重要政策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plurk分享列印本頁 ::: 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及重建補強—給國人一個安心的家 日期:108-05-27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一、前言 台灣地區地震頻繁,民國88年921地震後已大幅修正建築物耐震等設計規定,但86年以前所興建的建築物耐震設計標準較低,有耐震能力不足的疑慮。

據內政部統計,目前全台屋齡30年以上有410萬戶,如未加速重建,10年後將達640萬戶,對民眾生命、財產及安全影響甚鉅。

有鑑於此,政府除已完備都更三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106年5月10日制定公布)、《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107年2月14日制定公布)及《都市更新條例》(108年1月30日修正公布)外,並已核定「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108至110年),預計3年投入約54億元預算,全面執行全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簡稱「危老建物」)快篩、耐震評估、補強及重建,期降低震災造成的危害,讓國人可以住的更安心與安全。

二、3大執行策略 針對危老建物進行快篩、耐震評估,並視耐震評估結果,進行階段性補強或連結危老建物重建、都市更新,經由不同階段的協助機制,提供國人安全的生活環境。

(一) 主動辦理建築物快篩  ■對象:針對88年12月31日前興建、6樓以上的鋼筋混凝土構造建築物辦理快篩,依內政部建管系統統計,共約3萬6千件。

 ■方式:全額補助地方政府委託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等專業人員,透過建築執照、使用執照圖說比對,快速查出設計上有軟弱層之建築物,並補助民眾申請耐震能力評估,評估安全無虞,民眾住得更安心;如有疑慮,可申辦政府提供之獎補助措施,辦理結構補強或重建。

 ■辦理情形:106年已針對12層樓以上建築物進行快篩作業9,235件、107年辦理9層樓以上建築物結構快篩作業約7,500件,餘6層樓以上快篩作業約2萬件。

(二) 強制耐震評估  ■對象  1. 特定建築物: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自108年7月1日起,屬88年12月31日以前建造、單一所有權人、一定規模之私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如百貨公司、商場、旅館、電影院、醫院、學校等,強制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自行(政府不補助)辦理耐震評估檢查及補強。

 2. 快篩評估疑似具有高危險疑慮建築物: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篩選公告高危險疑慮建築物,由政府補助辦理耐震評估檢查,並依轄區實際需求,訂定分類、分期、分區之執行推動計畫,加速輔導危險建築物補強重建。

 ■補助:初步評估每件6千元至8千元、詳細評估每件最高60萬元。

 ■辦理情形:105年至107年補助辦理初步評估8,633件,詳細評估5件;108至110年預計補助辦理1萬9,555件,詳細評估500件。

(三) 補強及重建  ■全面性補強及重建:凡經耐震評估有疑慮之建築物,政府輔導全面補強或推動都市更新或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物優先重建。

在都市更新方面,106至107年每年核定77案,108年4月底已核定30件。

在加速危老建物優先重建方面,自《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後,已有221件申請案,114件完成核定;另已放寬無須詳細評估即可申辦危老建物重建之標準。

 ■階段性補強:政府提供階段性補強軟腳蝦建築物結構補助,降低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整合期間地震造成的倒塌風險。

每件補助總補強費用的45%且以220萬元為限,預計108至110年間辦理1,250件。

(四) 其他配套措施  ■成立重建輔導團:為協助民眾瞭解危老建物重建程序,內政部補助地方政府成立重建輔導團,已有12縣市成立。

深入社區協助整合及提送重建計畫等推動事務,加速重建作業。

 ■提供重建金融協助:為解決重建工程資金不足問題及提高金融機構承貸意願,提供重建必要金融貸款信用保證,並針對負擔能力較差的住戶提供重建工程費用貸款利息補貼,讓民眾負擔得起。

 ■推動《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法:要求經耐震評估後構造安全不符規定的建築,應於一定期限內補強或重建,強制改善既有建築物耐震能力。

 ■完備《都市更新條例》法制配套:《都市更新條例》已建立都市更新嚴謹的把關程序及政府協助安置與代為拆除機制,讓無法取得全數所有權人同意之危險、老舊住宅也有重建機會。

內政部將如期完成配套子法修訂,並協助地方政府儘速完成相關自治法規,加速推動都市更新進度。

三、結語 從過去幾次震災經驗中,可發現建築結構無法抵抗地震搖晃而倒塌是嚴重震災的主因,故補強建築物耐震性絕對是抗震減災的第一道防線。

尤其台灣地震頻繁,以現今科學仍無法準確預測地震下次何時會發生,惟有事先提升建築物的耐震能力,才能讓居住安全獲得更多保障。

  相關連結加速危老重建專區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蘇揆:加速推動危險老舊建物耐震補強措施108-04-25賴揆:透過安檢及輔導補強等策略強化建築物耐震程度107-02-26 回頂端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