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 新北市山坡地建築基地免退縮設置人行步道認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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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尺, 且擋土牆已施築完成者。

(二)原有合法建築物之增建、修建,無涉及整地者。

(三)建築基地位於已開闢完成之重 ... 目前線上:890人,瀏覽人次:621230856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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