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與社團法人設立登記注意事項(法規條文提示版) @ 愛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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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玩客的部落格 跳到主文 歡迎光臨愛玩客在痞客邦的小天地 部落格全站分類:休閒旅遊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Jan03Fri201401:32 社會團體與社團法人設立登記注意事項(法規條文提示版) 1.許可設立:開始籌組(還沒立案) 2.核准立案:才是「社會團體」 3.法人登記 「人民團體」有職業團體、社會團體、政治團體三種,本文僅論「全國性社會團體」,如非全國性,請將本文「行文內政部」部分均改為「行文地方政府」 參考: 內政部人民團體全球資訊網 人民團體法 (以下簡稱「人團法」) 社會團體許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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