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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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高級中學試辦學年學分制學生成績考查要點
四、學生學期成績不及格者之科目(含補修科目),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學期成績不及格可參加補考,補考及格則授予學分,其學期成績以六十分登錄。
- 2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3高級中學學年學分制成績計算簡要說明
各科目學年成績,以該科上下學期成績平均計算,學年成績及格者,. 上、下學期均授予學分,學年成績不及格者得申請重修,其重修方式. 以專班重修或自學輔導方式為之。
- 4學生學習評量常見問題依108年6月18日修正公告 - 僑泰高中
高中部學生畢業條件:學業成績完全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取得畢業資格及格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須修習80學分以上, ... 換言之,如果學期成績為39分以下,不及格也不能補考。
- 5有關於成績@ 無。 - 痞客邦
前項學年成績及格之科目,該學年度各學期均授予學分。」 重點在最後一句,也就是說就算你某個學期的學期成績不及格 只要學期成績及格,兩個學期都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