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總說明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總說明」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有關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年科目學分二分之一不及格由應重讀改 ...
由應重讀改為得重讀」之說明. (文/ 高中及高職教育組李菁菁提供) ... 依本辦法第25 條規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須符合課程綱要所訂畢業條件160 學分,.
- 2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 - 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
二、本校高中部學生學習評量,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定辦理。 ... (一)學生於重讀時,學生對於已修習及格之科目得申請免修,由學校安排適.
- 3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依高級中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新生應檢具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定國民中學畢業 ...
- 4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第一條本辦法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以下簡稱學校)學生 ... 學生學年學業成績經補考仍未符合前條升級規定者,應重讀。
- 5註冊組|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重讀時,學生成績以重讀之實得分數登錄;學生對於重讀前已修習且取得學分之科目,於各學期開學日前申請免修者,學校應准予免修,該科目原成績列入重讀學期之成績一併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