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

po文清單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關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6-全國法規資料庫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 ...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十、管理負責人:指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由區分所有權人推選住戶一人或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第二十九條第六項規定為負責管理公寓大廈事務者。

十一、管理服務人:指由 ... | 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第六十條第一項】 2.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施行前已取得建造執照之公寓大廈,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定規約前,以規約範本視為規約。

【第五十五條第二項】 二、規約之報備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問與答答: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其來源如下:一、起造人就 ... 6. 非區分所有權人之住戶得否擔任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主任委員? | [PDF] 住安心好生活 - 台北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第1 條(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加強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提昇居住品質,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第2 條(主管機關). 本條例所稱主管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六、約定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

七、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指區分所有權人為共同事務及涉及權利義務之有關事項,召集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舉行之 ... | 制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公報內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公布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提昇居住品質,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法規名稱: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二、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項規定者。

三、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違反第六條規定,主管機關受理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請求,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 ...[PDF] 名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修正日期 - 台南市政府第1 條. 本細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六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本條例所稱區分所有權比例,指區分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依本條例第五十. 六條第三項 ...就業保險法- Explore... 員工一人以上單位,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所以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 現行就業保險法有關就業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部分,只能領投保薪資6個月的60%, ...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