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10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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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 條- 保險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facebook twitter ... 第107 條.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始生效力。
| 保險法第107條修正保險商品相關訊息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14歲以下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 ... | 保險法第107條 - 中國人壽5 天前 ·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考量其他法律可能對未成年人等投保死亡保險另有規定,爰於第5項 ... | [PDF] 99年保險法第107條修正相關問答集Q1:保險法第107條修法之背景? 答:(一)99年2月3日修法前之規定,以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定之人壽保險契. 約,身故時僅能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且以200萬 ... | 保險法第107條修正說明專區 - 南山人壽總統業於民國109年6月10日公布修正保險法第107條,並於民國109年6月10日起生效。
修正後之法條內容如下:. 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除喪葬 ... | 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條文99年2月3日生效後,未滿15歲未成年人Q:保險法第107條修法之背景? 答:. (一) 99年2月3日 修法前之規定,以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定之人壽保險契約,身故時僅能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且以200 ... | [PDF] 保險法107 條 - 國泰產險保險法107 條、107-1 條文及本公司作法說明. 一、保險法相關條文. 第107 條.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 ... | 法規內容-有關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下稱壽險公會)法規名稱:, 有關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下稱壽險公會)所報因應保險法第107 條條文修正案相關配套措施建議暨相關示範條款建議修正條文一案,茲核定如附件,請 ... | 強制式汽車責任保險電子式憑證 - 泰安產物保險泰安提供強制汽車保險查詢,保單經繳費完成出單後,輸入相關資料即可下載有效保單,以便至公路監理站辦理各項業務,若查無相關投保資料,請洽原保單服務人員協助!圖片全部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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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貴公司函詢被保險人死亡,受益人指定或約定為法定繼承人所受領之保險金 ... 二、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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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受益人是指「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約定,可以請求保險金之人」。保險法第110條及保險法第111條卻指出應由要保人指定受益人,其原義應是在不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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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稱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 檢視現行法條, 第17 條,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無保險利益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