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之財產依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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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之贈與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課稅-財政部中區國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配偶相互贈與 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
惟同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 ...死亡前2年內贈與子女之財產,已繳納之贈與稅,可否自應納遺產稅中 ...A: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子女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課徵遺產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1條第2項規定,應將已納之贈與稅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