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時保險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但保險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應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所謂應得之人原則上是指下列何者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時保險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但保險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應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所謂應得之人原則上是指下列何者」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要保人A、被保險人B、受益人A:此種情形即為要保人故意殺害被保險人,依據保險法第121條第3項規定:「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 但應將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
保險契約載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之條款者,其條款於訂約2年後始生效力。
謀殺被保險人可領保險金嗎? | 《現代保險》雜誌www.rmim.com.tw › news-detail-3835關於精選摘要保險法§121-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保險費付足二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與應得之人,無應得之人時,應解交國庫。
保險法§135-4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但於年金給付期間,要保人不得終止契約或以保險契約為質,向保險人借款。
... 保險契約終止時,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上,如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者,保險人應返還其保單價值 ...保險學原理─精華版因第 1 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 第十八條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法規內容-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定型化契約條款範本(不分紅保單)要保人保險費已付足達一年以上或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時, ... 第十七條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保險小百科 - 台北富邦銀行要保人必須是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之人,如果沒有保險利益,保險契約就會失去效力。
... 前終止契約時,由保險公司依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作為計算基礎,應給付給要保人 ...投保人須知 - 南山人壽二、告知義務: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應誠實告知,否則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保險事故 ... (一)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單.保險學「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 給付殘廢保險金。
前項各款情形,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照約定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予要保人。
[PDF] 墖煝₥ 䰶 櫜俑愺 椹棓侓停效期間屆滿時,本保險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要保人未申請墊繳保險費 ... 一、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但其他受益人仍得申請全部保險金。
[PDF] untitled停效期間屆滿時,本保險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要保人未申請墊繳保險費 ... 一、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但其他受益人仍得申請全部保險金。
延伸文章資訊
- 1主契約被保險人死亡時未滿期保費之處理原則
計算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者,不在此限,惟應於要保書上揭露。 二、傷害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因疾病身故致本契約效力終止時,不論本契約是否已領有任何一種 ...
- 2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同時死亡,保險金額應該歸於何人?
法律既推定於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同時死亡,則此時受益人也就不符合須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仍生存的要件,自不能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此時,保險金應作為被保險人 ...
- 3保險小百科 - 台北富邦銀行
在一般人壽保險契約上都有指定或變更受益人的約定,而受益人的指定或變更是屬於要保人的權益,如死亡保險契約的要保人未指定受益人,該筆保險金即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指定 ...
- 4未滿15歲之被保險人身故後保險給付相關問題研析 - 立法院
(一) 保險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15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 ...
- 5保單價值應併計遺產課稅- 新知時事 - 財稅脈動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日前陳先生來電詢問,父親生前以自己為要保人,子女為被保險人,投保數筆保險,請問該保單是否免課徵遺產稅? 該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