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後民國 35 年間 初設 籍謄本未 登記 養父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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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戶籍登記稱謂概要表】資訊整理& 稱謂代碼對照表相關消息
戶政事務所辦理各項戶籍登記,其中「稱謂代碼對照表」即是以戶長與戶內人口之關係界定稱謂,如果同一戶內由媳婦擔任戶長,丈夫之父母(即公公、婆婆)亦在同戶內,則丈夫之父 ...
- 2戶政人員工作手冊電子書
十、收養登記,如當事人與須隨同改姓者為同一戶內時,無須分別辦理,惟. 如渠等非同一戶內時,仍應分別辦理。 十一、列印戶口名簿時,養父母稱謂改為「父」或「母」,戶內 ...
- 3出生辦理登記時,將稱謂登記錯誤,應如何辦理更正?
戶籍登記稱謂欄所列,僅為戶長對戶內各人關係之稱呼,並非個人本身戶籍登記上身分記載項目,原則按八親等表填記,無從填記實際身分者則填家屬,非親屬者則填寄居。
- 4戶籍登記通則 - 台南市政府
(十二)養子配偶,稱謂為「養子婦」-戶籍登記稱謂概要表。 (十三)配偶與前妻(夫)所生子女稱謂「家屬」-50.5.8 台內戶字第五八 ...
- 5戶籍登記通
四)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十三、台灣辦理戶籍登記事項之演變. 五、戶籍登記申請期間, 十四、應行逕為登記 ... 十一)養子配偶,稱謂為「養子婦」-戶籍登記稱謂概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