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之志以及他為何選擇在秦國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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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 商鞅(由秦給其分封之地商郡而得名:商鞅或敬稱商君。

原名衛鞅)是法家學術的代表行人物,是他在秦國變法的成功,才使秦國奮六世之烈,終在秦皇之時一掃宇內,統一六國實現了天下的大一統!大一統思想也就是從商鞅那開始形成,一直影響國人兩千多年!

首先我們要知道什麼是法家。

它是以法制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把法律視為一種有利於社會統治的強制性工具,以富國強兵為己任。

法家不是純粹的理論家,而是積極入世的行動派,它的思想也是著眼於法律的實際效用。

法家思想包括倫理思想、社會發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諸多方面。

法家倫理思想。

法家倫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觀基礎上的誠信觀和義利觀。

法家學派起源於春秋時的管仲、子產,發展於戰國時的李悝、商鞅、慎到和申不害等人.商鞅重法,申不害重術,慎到重勢.到了戰國末期,韓非加以綜合,集法家學說之大成。

李悝、吳起和申不害等人在各個國家實施變法,最終都是以失敗告終或是變法不徹底,經幾代法度又被荒廢了,法家學術入世的結果是遭人冷落,相比於,儒家、墨家、兵家等幾大家,處於低潮階段!身肩大才的法家學術的衛鞅,有責任使法家再得入世,改變和結束天下紛爭和受戰亂之苦,以至學之所用,以證法家可堪大用,與諸子各家乃有爭雄之意,使法家炳冊千秋!

當時秦國有能徹底變法的國情做為土壤!首先秦國地小民少,田業凋敝;國庫空虛,無積年之糧;民治鬆散,國府控韁乏力;內政法令,因循舊制;舉國之兵,不到十萬,尚是殘破老舊之師.如此秦國,隱患無窮,但有大戰,便是滅頂之災。

其次秦人自從秦穆公以來很是窩囊,總是有來自山東六國的欺負,魏國尤為甚之。

他們希望改變秦國積弱貧窮的面貌,並且早日復興,大有與山東六國爭雄之意!

首先秦孝公 是有道的明主,具有強烈的要改變國家的意願,變法勢必需要有一個強有力的英明的後台,其二就是他求賢若渴,向六國廣發招賢令。

孝公承獻公之志欲收回河西失地,復穆公霸業。

雖獻公生前三敗占領此地的強魏。

卻是舉全國之力戰分身乏術的魏國。

雖勝卻無力擴大戰果,皆因國力不濟。

所以孝公一心要國家富強。

而孝公眼中看到最多的一定是魏國,一則是其心腹之患,二而魏國為天下第一強國。

變法勢在必行。

孝公與商鞅談話時,得到了商鞅對天下變法形勢的分析:治國之道,強國為本。

王道、仁政、無為,盡皆虛幻之說,與強國之道冰炭不能同器。

並舉出四國的強勢,即魏國乃甲兵財貨之強;齊國乃明君吏治之強;楚國為地廣人眾之強;正在變法崛起的韓國與齊國相類。

前三種強國範式之根本弱點,在於只強一時,不強永遠,只強表面,不強根本.魏國在文侯武侯兩代是蒸蒸日上,真正強盛,自魏罌稱王,魏國便每況愈下.齊國是這一代齊王強盛,之後必然衰弱.楚國則自楚悼王以後,一直是外強中乾,不堪真正的一擊

正在變法之中的韓國而言,也是一代之強,甚至不出一代便會逞衰落之勢.此中根源何在?其一,變法不深徹.李悝助魏文侯變法,以廢除井田、獎勵農耕、興旺田業為主,疏忽了軍制、吏制、爵制、國制、民制之全面變法.齊國韓國則更是粗淺的整軍治吏之變法,沒有深徹的再造翻新.楚國之變法,因吳起慘死而中途夭折,對舊世族只有些須觸動,更休提深徹二字.其二,法令不穩定,沒有留下一個國家應當長期信守的鐵律.前代變法,後代復辟,根基不穩,必然是興也忽焉,亡也忽焉.有此兩大缺憾,豈能強大於永遠?又豈能成大業於千秋?惟其如此,三強四國不足以效法,秦國要強大,就要從根本上強盛!

這一番闊論和真知灼見,深深的震撼了秦孝公,更加堅定了他變法求強的決心,從而更加深刻的了解到了商鞅的志向與才能,就這樣兩個偉大的人聯手成就了秦國的偉業,為今後中國兩千多年的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孝公與商鞅為後世所敬仰和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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