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這個皇帝最荒唐:貪污家財自我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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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賣官甚至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一般被認為戰國所做的《管子》一書中記載「上賣官爵,十年而亡。

」意即賣官造成政治腐敗,因而導致亡國。

《韓非子·八奸》說:「故財利多者買官以為貴,有左右之交者請謁以成重。

」《五蠹》篇稱:「今世近習之請行,則官爵可買,官爵可買,則商工不卑也矣。

秦始皇是史書記載中第一位賣官的皇帝,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嬴政執政第四年秋,「蝗蟲從東方來,蔽天。

天下疫。

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

」據此可知,當時嬴政因飛蝗成災,人民饑饉,曾下詔賣官,一級爵位的價格是一千石粟。

此爵位並非實權官職,只是一種榮譽頭銜,而且在災荒之年,以納粟授爵,也可當作變相的募捐籌款。

這種解一時之危的做法在日後屢次出現,南北朝時期的北齊後主高緯上台後國庫空虛,連大臣的薪水都沒錢給,於是他賜予以和士開為首的重臣公開賣官的特權,讓他們劃分地盤賣官,上至郡縣下至鄉間的各級官職均明碼標價,給錢就賣。

北齊末年出現了許多「敕用州主簿」、「敕用郡功曹」,官職前凡標有「敕用」二字者,均是花錢買的官也。

而和士開等人也因此大發橫財,所得買官錢遠遠多於他們應得的俸祿。

不過就算天下大亂,高緯還沒有將賣官的錢收進自己的腰包。

歷史中權臣賣官的多,皇帝賣官的少,皇帝公開賣官成為一種制度又將這些錢財都自己享用的,也只有漢靈帝劉宏一人了。

劉宏上任之時已是東漢末年,此時政治已經病入膏肓,天下水災、旱災、蝗災、瘟疫等災禍頻繁,四處怨聲載道,百姓民不聊生,國勢進一步衰落。

此時明君都很難挽回局勢,何況劉宏根本不具有治理天下的能力。

但這也不是他的錯,在東漢後期,宦官與後戚輪流掌權,不斷立幼帝以方便他們繼續操控朝政。

年僅12歲的劉宏就這樣被桓帝皇后竇氏看中,成為了靈帝。

劉宏並未學過治國術,宦官在與外戚的鬥爭中獲勝後,他便依靠宦官執政,中常侍王甫、曹節深受他信任。

建寧元年(168年),劉宏突破常制一次冊封了十二位中常侍,因王甫、曹節不久後身亡,史稱「十常侍」。

次年,宦官曹節病重時靈帝以其為車騎將軍,他死後又追贈為車騎將軍。

中平元年(184年),又任命中常侍趙忠為車騎將軍,負責對討伐黃巾的將領論功行賞。

劉宏成年後,設置西園供自己享樂,但國庫開支不夠,於是張讓和趙忠給靈帝提出新的建議,在全國範圍內抽地畝稅,每畝地抽十錢。

雖然劉宏的私人腰包得到了充實,但他還不滿足,在張讓、趙忠以及董太后的攛掇下,開始了賣官。

據《後漢書·孝靈帝紀》記載,劉宏在皇家園林西園設了一個場所,公開標價賣官,「自關內侯、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

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

」也就是二千石官賣二千萬,四百石官賣四百萬,縣令長按縣土豐瘠各有定價。

劉宏賣官施行的極為徹底,連功勞很大、聲望也很高的張溫、段熲等人,也都是交足了買官錢才登上公位的。

及至後來更變本加厲,官吏的調遷、晉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須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標價,也就是說,官員上任要先支付相當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

許多想做官的人都因無法交納如此高額的「做官費」而只好望洋興嘆,徒喚奈何。

不過有一個例外,出身於北方的名門望族的崔烈,歷任郡守及朝廷卿職。

中平二年三月,崔烈想當司徒——這是與太尉、御史大夫合稱「三公」,掌握軍政大權、輔助皇帝的最高長官。

劉宏照例要一千萬錢,崔烈通過賄賂劉宏傅母程夫人,只花費五百萬錢就買來司徒一職。

但是到了冊封之日,劉宏仍然忍不住惋惜,「悔不小靳,可至千萬。

連國家最高官職都拿來買賣,也就可想當時官場何等烏煙瘴氣了。

劉宏當然不知道,或者說不關心這些,他將賣官所得收入用於西園的建設。

中常侍呂強曾進諫:「天下財物都是陛下的,何必還分公和私?」劉宏置之不理,沉浸於西園的遊樂中,將賣官政策持續到死。

而此時,距離漢朝滅亡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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