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黨指揮槍」建軍原則是一步就確立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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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指揮槍」的建軍原則及其制度,經歷了一個逐步確立和不斷完善的過程。
三灣改編在實踐中初步建立起黨領導軍隊的制度,古田會議則從理論上闡明了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重要性。
這一時期開始推行的政治委員制度,確保了黨對軍隊的領導和政治工作的開展。
全面抗戰爆發後,毛澤東又明確提出「黨指揮槍」,成為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一種形象化表述。
此時一度取消的政治委員制度迅速恢復,更充分反映了中共對「黨指揮槍」原則的堅持。
解放戰爭期間,軍隊各級又恢復和健全了黨委制,進一步加強黨對軍隊的集中統一領導,從而保證了解放戰爭的順利進行和最終勝利。
1927年,轟轟烈烈的大革命失敗,中國共產黨人用血的教訓換來了「政權是由槍桿子中取得的」的深刻認識,從此開始走上獨立建軍和領導武裝鬥爭的道路,並在此過程中逐漸形成了「黨指揮槍」的基本建軍原則。
這一原則的確立及其制度的不斷完善,為中共軍隊政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和最終成功奪取全國政權奠定了堅實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原則的確立
1927年爆發的南昌起義,是中國共產黨獨立創建人民軍隊的起點。
但這時尚處於人民軍隊初創時期,中共對如何建軍和建立一支什麼樣的軍隊還沒有足夠經驗,南昌起義後,部隊在轉戰過程中出現了大量減員。
據聶榮臻、陳毅等人回憶:潮汕之役後,一些師、團級幹部先後離隊,一些中下級軍官和士兵也自動離隊。
【參見《聶榮臻回憶錄》上冊,解放軍出版社1986年版,第75—76頁。
】三河壩分兵後,朱德所率部隊尚有2000多人,但到江西大庾時僅剩下900多人。
【參見《陳毅資料選》,上海師範學院政治教育系、上海師範學院分院馬列主義教研室1979年編印,第24頁。
】李立三亦曾向中央報告:「兵士全不明此次暴動的意義,因此軍心大為動搖,逃走極多」;軍紀也很差,「放槍拉夫等事隨時都有」。
他認為「這都是因為宣傳工作沒有深入士兵的原故」。
【參見《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3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408、409、417頁。
】10月底,中共中央發布通告批評南昌起義軍忽視宣傳:「葉賀軍隊行軍的時候,兵士之中並沒有做充分的宣傳及政治工作,所過地方的民眾之中也沒有宣傳。
」究其緣由,無疑反映了一種單純軍事觀點,忽視了黨的領導。
因此,該通告鄭重指出:「在這總的武裝暴動工農革命政策之下,黨的作用高於一切。
必須有黨的指導,……政治指導集中於黨是非常之重要。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3冊,第400、404頁。
】這是中共中央對黨在軍隊中的領導地位的重要論斷。
秋收起義後,部隊情況也是如此。
暴動失敗後,軍官和士兵一路潰散,5000餘人的起義部隊很快僅剩700餘人。
為了扭轉這一局面,毛澤東在江西永新縣三灣村對部隊進行整編。
他創造性地提出「支部建在連上」的軍隊制度,實行班、排制,建立黨小組,連隊建立黨支部,營、團建立黨委,並規定部隊的一切重大問題都要經過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
經過三灣改編,在實踐中初步建立起黨領導軍隊的制度。
對此,毛澤東在《井岡山的鬥爭》一文中總結:「紅軍所以艱難奮戰而不潰散,『支部建在連上』是一個重要原因。
」【《毛澤東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5—66頁。
】
1929年2月,湘贛邊界特委書記楊克敏在向中央的報告中指出:「紅軍中的黨組織,由上而下說,由軍委而團委、營委,連設支部,各班自成一小組,這個組織,我們很覺得法,很能適用於鬥爭,因為作戰大部以連為單位,每一個作戰單位有一個支部,會處理和指揮一個作戰單位的事,很覺便當,我們的軍隊其所以打敗仗而不致於潰敗,這個組織的好處,應為主要的原因。
」【井岡山革命博物館等編《井岡山革命根據地》上冊,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263頁。
】鑒於此,周恩來在該年3月主持起草的中央給賀龍並湘鄂西前委的信中推廣介紹了這一經驗:「在朱、毛軍隊中,黨的組織是以連為單位,每連建立一個支部,連以下分小組,連以上有黨委、團委等組織。
因為每連都有組織,所以在平日及作戰時,都有黨的指導和幫助。
據朱、毛處來人說,這樣組織,感覺還好。
將來你們部隊建黨時,這個經驗可以備你們參考。
」【《周恩來軍事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77頁。
】
井岡山的鬥爭是十分艱難的。
除了物質匱乏,部隊成分複雜亦是個問題。
中共中央當時指示:「紅軍須有廣大之工農分子參加,先選拔赤衛隊中勇敢分子,尤其是同志加入紅軍,工人赤衛隊分子尤須有多數加入。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4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33—234頁。
】但這一要求在戰爭環境中顯然無法實現。
在經歷了同國民黨的幾次作戰後,紅軍傷亡很大。
對此,楊克敏向中央報告:「因鬥爭的激烈,幹部損失太多,每一次作戰總要損失一些好幹部和好士兵,補充的都是一些俘虜兵,明知俘虜兵是帶危險性的,但是無法解決士兵的補充問題,有時連俘虜兵都很難得到,有有槍無人的苦楚。
」他還說:「因為歷次鬥爭的損失,黨的發展常常受打擊,所以組織力只有相當的程度,而不能如我們的計劃去充分發展。
」【《井岡山革命根據地》上冊,第261—263頁。
】在這種情況下,紅軍不得不靠大量吸收遊民來補充。
毛澤東當時亦指出:「紅軍成分,一部是工人、農民,一部是遊民無產者。
遊民成分太多,當然不好。
但因天天在戰鬥,傷亡又大,遊民分子卻有戰鬥力,能找到遊民補充已屬不易。
在此種情形下,只有加緊政治訓練的一法。
」【《毛澤東選集》第1卷,第63頁。
】
但此時的軍隊政治工作並不盡如人意。
由於部隊的補充來源主要是農民、遊民和俘虜,加上連續作戰,生活艱苦,部隊中存在的單純軍事觀點、軍閥主義、流寇思想、極端民主化等不良傾向有所滋長,紅四軍內部在如何建軍的問題上出現了原則性分歧。
有人認為紅軍的任務只是單純打仗,提出「司令部對外」的口號,主張削弱黨的領導;有的公開提出要限制黨代表的權力,認為過去「黨太管多了」,「權太集中前委了」,要求限制前委對紅四軍的全面領導。
這些分歧導致紅四軍在建軍後的一年多時間裡,黨的領導權「還不能絕對建立起來」【《毛澤東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5頁。
】。
與此對應,軍隊政治工作也受到排斥,「差不多官兵一致地排斥宣傳隊,『閒雜人』『賣假膏藥的』就是一般人送給宣傳員的稱號」【《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5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0年版,第819頁。
】。
針對這些思想傾向,毛澤東在1929年6月給林彪的信中明確提出了黨的「絕對的指揮權」「絕對的黨領導」【《毛澤東文集》第1卷,第66、67頁。
】等概念。
同年12月底召開的紅四軍九大(即古田會議),更是明確批駁了單純軍事觀點,確立了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
毛澤東起草的古田會議決議案指出:紅軍「決不是單純的打仗的,他除了打仗一件工作之外,還要擔負宣傳群眾,組織群眾,武裝群眾,幫助群眾建設政權等重大任務」。
因此,那種忽視黨的領導和軍隊政治工作的觀點是錯誤的,「這種路線發展下去,便有走到脫離群眾,以軍隊壟斷政權,離開階級地位之危險,如國民黨軍隊所走的道路一樣」。
決議案還規定:「紅軍的軍事機關與政治機關,在前委的指導之下,平行地執行工作。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5冊,第801、802、833頁。
】這就從理論上闡明了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重要性,並確立了前委的最高領導地位和「黨指揮槍」的重要原則。
為了貫徹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1930年9月,中共中央軍委書記周恩來在主持中央軍委擴大會議時反覆強調:「政治上黨的領導要有最高威權,紅軍中只有黨的一個領導,不能容許有第二個領導。
」【《周恩來軍事文選》第1卷,第120—121頁。
】同年頒布的《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提出:「中國紅軍為要完成其偉大的歷史任務,須接受無產階級先鋒隊(共產黨)的領導。
……紅軍的政治工作就是要鞏固無產階級及其先鋒隊——中國共產黨在紅軍中的領導,要使紅軍成為有力的工農革命的武裝力量。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1冊,解放軍出版社2002年版,第600頁。
】1932年1月,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簡稱「中革軍委」)總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在給紅軍中各級政治委員、政治部、黨的支部委員會發出的指示信中明確指出:「提高並鞏固黨在紅軍中的絕對領導,保證紅軍中對上級命令的執行與鞏固紅軍中的紀律,這是目前紅軍中黨的最中心任務。
」【《王稼祥選集》,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6頁。
】隨後頒布的《總政治部關於紅軍中黨的工作的訓令》等文件,也一致要求「保障黨對紅軍的絕對領導」【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2冊,解放軍出版社2002年版,第217頁。
】。
二、政治委員制度的確立和推行
這一時期,除了在政治上強調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外,中共還在制度上進行了探索。
紅軍最初沿襲的是國民革命軍的黨代表和政治部制度。
1927年11月,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決定:「黨代表政治部的制度,應當在新軍隊的各級組織之中建立起來。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3冊,第464頁。
】1928年,紅四軍頒布的《黨代表工作大綱》也明確規定:「黨代表是代表黨在軍中工作」,「黨代表在軍隊中,在民眾中,均在黨的指揮之下」。
【《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1冊,第172頁。
】此時,其他根據地的紅軍也普遍建立了黨代表制度。
後來受蘇聯取消黨代表制的影響,中共中央要求紅軍以政治委員制替代黨代表制。
1928年5月,中共中央在《軍事工作大綱》的通告中便強調:「紅軍應由蘇維埃派政治委員監督軍官,並負責進行政治工作。
政治委員應即為黨的代表,……但對外不得用黨代表名義,應代表蘇維埃進行兵士群眾的政治教育。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4冊,第236頁。
】6月,中共中央又致信朱德、毛澤東並紅四軍前委,要求「在政治上設政治部,取消黨代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4冊,第253頁。
】。
時至7月,中共六大更在《軍事工作決議案》中提出:「採用蘇聯紅軍組織的經驗,實行政治委員與政治部制度。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4冊,第491頁。
】
對是否廢除黨代表制,毛澤東有自己的觀點。
1928年11月,他在給中央的報告中說:「黨代表制度,經驗證明不能廢除。
特別是在連一級,因黨的支部建設在連上,黨代表更為重要。
……故我們決定不改。
」【《毛澤東選集》第1卷,第64頁。
】次年2月,楊克敏也報告:「取消黨代表制,實在不好。
事實告訴我們,那一連、一營、一團的黨代表好,那一連、一營、一團的士兵就好,就會作戰,問題也少些。
那一連、一營、一團的代表弱些,那一連、一營、一團的士兵也要壞些,作戰也不行些,問題也多了。
所以紅軍中實行黨代表制是很好的。
」【《井岡山革命根據地》上冊,第262頁。
】但中央在1929年9月給紅四軍前委的指示信中再次重申:「黨代表名稱應立即廢除,改為政治委員,其職務為監督軍隊行政事務,鞏固軍隊政治領導,副署命令等」,並要求成立幾省邊境的蘇維埃政權來公開指揮紅軍,以「免除黨軍的毛病」。
【參見《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5冊,第483頁。
】因此,該年底召開的古田會議不再提黨代表,而代之以政治委員。
紅四軍將黨代表制改成政治委員制,實質上仍是黨代表制的延續。
與蘇聯軍隊不同,紅四軍中的政治委員不僅代表蘇維埃,還是黨在軍隊中的代表,而且政治委員與軍事首長是前委領導下的平等的分工協作關係。
在此之前,陳毅曾就如何處理政工人員與軍官的關係向中央匯報:「政治工作人員與軍官可以有四個方式:一,政治工作人員與軍官平等(結髮夫妻式),結果天天要吵嘴。
二,把政治工作人員權力只限於政治訓練,這樣軍官權力過大,政治人員會變成姨太太。
三,照江西紅軍二、四團的辦法,軍官須聽命於政治工作人員,這樣成了父子式了。
四,軍官與政治人員平等,由黨內書記總其成,一切工作歸支部,這樣可以解決許多糾紛,劃分職權。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5冊,第774頁。
】實際上,古田會議的決議最後採用的是第四種方法,建立了在黨委領導下的雙首長制。
這不僅保證了政治委員在軍中的地位,而且確保了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
1930年3月,中共中央又在《關於成立紅一軍及軍事工作的指示》中明確指出:「政治委員是代表政權與黨兩方面來領導軍隊的,政治委員在政治上、在黨的立場上比軍官權限大,即在軍事上一切問題亦應得政治委員的副署。
」【《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1冊,第422頁。
】7月,共產國際也發來指示說:「政治委員作為黨的代表與指揮員享有同等權力,他監督指揮員,使指揮員的作戰行動符合革命的利益。
一旦有叛變嫌疑,政治委員有權將指揮員送交審判,如有明顯的叛變行為,政治委員有權處決。
指揮員的命令如無政治委員的簽字和該部隊加蓋印章是無效的。
印章由政治委員保管。
」【《聯共(布)、共產國際與蘇維埃運動(1927—1931)》第9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第239頁。
】此外,政委還有選任幹部的考核權:「紅軍幹部的升遷,概憑戰功和政治的堅定性,如一個排長要升任連長的時候,團長須根據戰功,鑑定他的指揮能力,團政治委員則須鑑定其在政治上的堅定與否,再由師部軍部核准任用。
」【張國燾:《我的回憶》第3冊,東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66頁。
】這些都進一步明確了政治委員的職權。
到1930年5月,各地紅軍先後實行了政治委員制度。
該年冬,黨中央在《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中明確:「政治委員不僅是蘇維埃政權在紅軍中的政治代表,而同時是中國共產黨在紅軍中的全權代表。
他是代表政權及黨的雙重意義,執行黨在紅軍政治路線及紀律的完全負責者」,「政治委員有監督一切軍事行動、軍事行政的權力」。
關於紅軍中的政治機關,條例規定營、團設政治處,師、軍和集團軍設政治部,中革軍委下設總政治部,各級政治部是黨和政治工作的指導機關。
條例還重申了「支部建在連上」的傳統:「支部是黨在紅軍中的基本單位組織,每連中有黨員三人以上者均得成立支部。
」【《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1冊,第602—607頁。
】根據這一規定,黨在連隊設立支部,團設立總支部,團以上設立黨委。
這基本上確定了中共軍隊沿用至今的軍隊政工模式。
由於政治委員制度的廣泛推行和政治機關的普遍建立,這一時期紅軍的政治工作卓有成效。
1929年8月,周恩來在致紅四軍前委的信中說到:「紅軍不僅是戰鬥的組織,而且更具有宣傳和政治的作用」,政治工作「是紅軍中政治命脈」。
【《周恩來軍事文選》第1卷,第85頁。
】1932年7月,中共中央在給蘇區中央局及蘇區閩贛兩省委的信中指出:「政治工作在紅軍中有決定的意義,……政治工作不是附帶的,而是紅軍的生命線。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8卷,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10頁。
】1934年2月,朱德在全國紅軍第一次政治工作會議上強調:「我們紅軍從游擊隊到現在大規模的正規紅軍,這是從政治工作領導得來的,也就是在中國共產黨和無產階級領導下發展起來的。
如果沒有政治工作,沒有黨和無產階級的領導,是不會有紅軍的。
」「政治工作是紅軍的生命線。
」【《朱德軍事文選》,解放軍出版社1997年版,第153頁。
】將政治工作視為政治命脈、生命線的比喻,反映了其重要程度。
隨著相關制度的逐漸完善和紅軍政治工作的開展,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原則逐漸在紅軍中確立起來。
共產國際軍事顧問李德在1934年觀察後說:「紅軍無可爭議地是處於共產黨的領導之下,這保證了它的高度的紀律和士氣。
」【〔德〕奧托·布勞恩:《中國紀事:1932—1939》,李逵六等譯,現代史料編刊社1989年版,第54頁。
】
三、「黨指揮槍」的提出與堅持
1935年6月,紅一、四方面軍在懋功會師後,張國燾擁兵自重,不服從黨的領導,向中央爭奪兵權。
對此,1935年8月中共中央在沙窩召開政治局會議,重申黨中央對紅軍有絕對的領導權,紅軍必須服從黨的領導。
沙窩會議決議強調:「必須在一、四方面軍中更進一步的加強黨的絕對領導,提高黨中央在紅軍中的威信。
中國工農紅軍是在中國共產黨中央的唯一的絕對的領導之下生長與發展起來的。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0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529—530頁。
】1938年11月,毛澤東在批判張國燾分裂行為時明確指出:「我們的原則是黨指揮槍,而決不容許槍指揮黨。
」【《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47頁。
】「黨指揮槍」遂成為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一種形象化表述。
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後,為了適應國共合作的要求,中共領導的部隊改編為國民革命軍,並曾取消政治委員制度。
中共中央曾規定:「改編後的紅軍,為適應新的條件的變更,確定紅軍中實行單一首長制,以政治部主任為其政治的助手。
同時為健全黨的組織,以集體的領導方式來代替政治委員制度。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1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68頁。
】政治委員制度雖曾經取消,但中共並未放鬆黨對軍隊的領導。
1937年8月1日,總政治部制定文件強調要「保證黨在紅軍中的絕對領導」,「在新的環境中千百倍加重了共產黨對紅軍的領導責任。
應該健全與加強紅軍中黨的組織及其作用,黨的組織,應該成為部隊生活決定的骨幹,成為一切政治工作的支持與依靠,而政治機關亦始終應保持其為黨的工作機關的特點」【《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1冊,第305—306頁。
】。
8月25日,中革軍委提出:「各師改編為國民革命軍後,必須加強黨的領導,保持和發揮十年鬥爭的光榮傳統,堅決執行黨中央與軍委會的命令,保證紅軍在改編後應完成共產黨的黨軍,為黨的路線及政策而鬥爭,完成中國革命之偉大使命。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1冊,第332頁。
】9月25日,中共中央重申:「在原有紅軍中蘇區中及一切游擊區中,共產黨絕對獨立領導之保持,是完全必要的,共產黨員不許可在這個問題上發生任何原則上的動搖。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1冊,第347頁。
】
但取消政治委員制度還是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和軍隊政治工作的開展。
據黃克誠回憶,1937年9月平型關戰鬥結束後他去部隊檢查政治工作情況,「在檢查和座談中,我感到部隊雖然改編時間不久,但作風卻起了很大變化。
主要是由於部隊中取消了政治委員制度,政治工作顯著削弱,吃得開的是副官,軍閥習氣開始滋長蔓延」【《黃克誠自述》,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4頁。
】。
於是,他向中央軍委總政治部主任任弼時作了匯報。
10月19日,朱德、彭德懷、任弼時聯名致電中共中央:「部隊改編,政治工作人員的公開地位降低職權,因而影響到政治工作人員積極性降低,政治工作已開始受到若干損失。
……對此現象,我們認為除教育幹部反對地位觀念及輕視政治工作外,還需積極的從組織上得到適當的解決。
」具體建議如下:「團以上或獨立營執行黨代表制度,爭取黨代表名義的公開。
黨代表的職權一般與過去政委相同,應是負責保證黨的路線與上級命令之執行,領導政治工作和黨的工作,對黨及政治工作有最後決定權力。
」【國防大學黨史黨建政工教研室編《中共黨史教學參考資料》第16冊,國防大學出版社1986年版,第19頁。
】在收到這封電報後,毛澤東、張聞天立即於10月22日復電錶示:「關於恢復政治委員及政治機關原有制度,我們完全同意,請即速令執行。
惟黨代表名義不妥,仍應為政治委員。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1冊,第377頁。
】在這一指示下,中共軍隊迅速恢復了政治委員制度和各級政治機關。
對此,譚政後來曾評價:「在抗戰初期,曾經一時遷就國民黨,取消了政治委員制度,降低了政治工作的地位,這是錯誤的。
後來改正了,恢復了政治委員制度,提高了政治工作地位,這是很對的。
政治工作在任何一部分革命軍隊中,都應有其適當的地位,都應適當地強調它的作用,否則這個部隊的工作就要受到損失。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4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211頁。
】
為了保證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1940年頒布的八路軍政治工作條例還明確規定:「政治委員是中國共產黨在軍隊中的全權代表」,「為著鞏固黨在自己軍隊中的領導,政治委員有過問軍隊中一切工作與一切行動的權力」。
尤其是在幹部任免程序中,政委擁有極為關鍵的考核權,「參加挑選、考察、檢舉指揮員、軍事人員、政治工作人員的工作,並在委任及調動人員的命令上簽字」。
【參見《中國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第八路軍)政治工作條例》(草案),《八路軍軍政雜誌》第2卷第4期,1940年4月。
】這種「黨管幹部」制度是中共始終堅持的原則。
抗戰初期,新四軍的政治工作曾一度滑坡。
《新四軍政治工作組織綱要草案》中提出:「今日本軍隊之政治工作,應遵照蔣委員長告國民書中訓示,……應遵循中央政府團結救國之既定國策,及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之主張,擁護蔣委員長,擁護國民政府,實行三民主義,實施抗戰建國綱領。
」【《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8冊,解放軍政治學院黨史教研室1979年編印,第445頁。
】如果按此綱要執行,勢必削弱黨對新四軍的領導。
鑒於此,中央軍委總政治部給新四軍發出指示:「你們起草的政治工作條例是不妥當的。
我們必須保證共產黨對軍隊的領導。
一切減弱黨的領導與作用的企圖辦法,都應該堅決拒絕之。
」並指出:「政治工作必須在政治上、理論上、組織上、工作內容與方法上,保持共產黨的獨立性。
一切遷就國民黨,遷就軍隊指揮的上下系統,而喪失或減弱我黨獨立性的辦法都是有害的。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2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89—390頁。
】
但後來,還是發生了皖南事變的悲劇。
事變發生後,中共中央立即指出:「全黨全軍應該警惕,引為鑑戒。
……須知有槍在手的共產黨員,如果不服從中央領導與軍委指揮,不論其如何自以為是與有何等能力,結果總是要失敗的。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3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3頁。
】重申「黨指揮槍」的原則。
中央又通過《關於建軍問題的決定》強調:「黨要建立一支鐵的黨軍,……這支軍隊要有鞏固健全的政治委員,政治工作和黨的支部之制度和工作,以保障黨的絕對領導,掌握黨軍在政治上須是絕對忠實於共產黨。
」【國防大學黨史黨建政工教研室編《中共黨史教學參考資料》第17冊,國防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頁。
】
為了落實中央這一決定,新四軍軍分會於1941年6月召開會議,代理軍長陳毅明確提出:「建軍是從政治上著手,首先保證黨在本軍中的絕對領導權。
」【《陳毅軍事文選》,解放軍出版社1996年版,第121頁。
】在這個會上,新任新四軍政委劉少奇表明:「我們新四軍是黨軍,黨軍是執行黨的政治任務的工具」,因此要「絕對服從黨的領導,完全執行黨的政策和命令,來完成黨的任務」,「一切離開黨的非黨的以及反黨的這些傾向,在我們部隊中間都不能允許。
在這一方面要加強我們的鬥爭」。
【參見《新四軍·文獻》第2冊,解放軍出版社1994年版,第850、853、855頁。
】從後來的情況來看,新四軍的政治工作有了很大好轉。
新四軍第三師師長兼政委黃克誠對於「黨指揮槍」原則有了充分的認識:「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務,就是鞏固黨的單一絕對的領導。
」【《黃克誠軍事文選》,解放軍出版社2002年版,第171頁。
】
抗戰期間,周恩來、朱德等中央領導人也對「黨指揮槍」的原則和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作了多次論述。
1938年1月,周恩來在《抗戰軍隊的政治工作》中提出:「以革命主義為基礎的革命政治工作是一切革命軍隊的生命線和靈魂!」【《周恩來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3頁。
】1939年3月,他又在新四軍軍部大會上強調:「我們要以政治工作保證建軍工作的完成,鞏固黨在新四軍的領導。
」【《周恩來軍事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81頁。
】朱德也在1940年8月撰寫的《黨是軍隊的絕對領導者》中指出:「我們八路軍和新四軍,是在共產黨的領導之下產生、成長和壯大起來的。
沒有我們黨,就沒有這支軍隊;有了這支軍隊,就必須要鞏固我們黨的領導。
」【《朱德軍事文選》,第409頁。
】1945年6月,他又在七大閉幕會上強調:「我們軍事幹部在各方面一定要無條件去服從黨」,「我們的軍事幹部離開了黨,那他就一樣也做不成,一樣也做不了,一切問題要靠黨」【《朱德傳》(修訂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6年版,第646頁。
】。
可見,黨的主要領導人高度重視「黨指揮槍」的原則,並且始終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不動搖。
1944年4月,中央軍委總政治部副主任譚政受中央委託,在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等人的指導下,起草並由他在西北局高幹會議上作了《關於軍隊政治工作問題》的報告,系統總結了建軍以來的政治工作經驗。
《報告》從三個方面論述了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思想:第一,概括了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內涵。
《報告》認為,所謂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就是指「我們的軍隊,必須完全的絕對的無條件的放在共產黨及其領導機關的政治指導之下,不能鬧獨立性」。
第二,闡述了必須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原因。
《報告》提出,只有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才能保持我軍是人民軍隊的性質,因此「必須使八路軍新四軍一切部隊,無條件地服從共產黨中央及其代表機關的政治領導」。
第三,指出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是通過政治工作來實現的。
「共產黨領導的革命的政治工作是革命軍隊的生命線」,沒有軍隊政治工作,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就成為一句空話。
【參見《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4冊,第196、214、207頁。
】總之,《報告》分別從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涵義、原因和具體途徑,完整闡明了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思想,標誌著「黨指揮槍」原則日臻成熟。
四、健全黨委制和加強集中統一領導
回顧歷史,紅軍原本實行的是以黨委制為核心的黨對軍隊的領導體制,以前委為最高領導機關,但王明「左」傾教條主義占統治地位後,照搬蘇聯,取消了紅軍中的黨委制。
黨委製取消後,以個人領導取代集體領導,這就為博古、李德等人在中央蘇區推行「左」傾路線提供了機會。
曾參加過中央紅軍長征、擔任過中央縱隊幹部團政委的宋任窮在總結這段歷史教訓時指出:「(六屆)四中全會後,部隊中取消了黨委的領導,單純的強調個人行政領導,養成了個人領導不民主的作風,把過去集體領導黨委會領導的光榮傳統丟掉了,這是很大的損失。
」【《軍隊政治工作歷史資料》第10冊,解放軍政治學院政治工作教研室1982年編印,第758頁。
】解放戰爭爆發後,為了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集中統一領導,中共中央決定在全軍恢復和健全黨委制,這是解放戰爭時期加強軍隊黨的建設的重大決策。
晉冀魯豫中央局較早開始恢復各級黨委制的工作。
他們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在1945年11月召開的中央局會議上決定團以上單位恢復黨的委員會。
1946年12月,晉冀魯豫軍區向中央作了《關於部隊中黨委的組織與領導的報告》,介紹他們恢復各級黨委會的做法和經驗,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視。
1947年2月,中央發布《關於恢復軍隊中各級黨委制的指示》,介紹了晉冀魯豫軍區的經驗,強調改組和健全各級黨組織的意義,命令全軍恢復黨委制。
同年7月,總政治部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黨委員會條例(初稿)》,明確規定了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原則,「其組織形式即在軍隊中設置各級黨委員會,而以黨委員會作為軍隊之一切領導與團結的核心」【《我軍各個歷史時期政治工作條例彙編》,解放軍總政治組織部1977年編印,第155頁。
】。
這就確定了黨委集體統一領導的核心地位,進一步加強了黨對軍隊的集中統一領導。
該條例還對各級黨委會的性質、基本任務、職權和工作、產生和機構作了詳細規定,以法規的形式明確了各級黨委在部隊中的領導地位,使「黨指揮槍」更為制度化、規範化。
為了加強對軍隊的集中統一的領導和指揮,這一時期中共中央還多次作出建立嚴格、完備的報告制度的規定,統一全軍的思想和行動。
同時為了糾正個人包辦的傾向,保證和加強黨的集體領導,中央於1948年9月通過《關於健全黨委制的決定》指出:「黨委制是保證集體領導、防止個人包辦的黨的重要制度」,規定今後「一切重要問題(當然不是無關重要的小問題或者已經會議討論解決只待執行的問題)均須交委員會討論,由到會委員充分發表意見,做出明確決定,然後分別執行」。
【《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40—1341頁。
】《決定》強調,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二者不可偏廢,軍隊在作戰時和情況需要時,首長有臨機處理權。
這一系列重要原則,既確立了黨委在部隊中的核心領導地位,保證了高度集中的統一指揮,又明確了集體領導同個人負責的關係,進一步加強了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1947年10月,毛澤東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中發出號召:「我全軍將士必須時刻牢記,我們是偉大的人民解放軍,是偉大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隊伍。
只要我們時刻遵守黨的指示,我們就一定勝利。
」【《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239頁。
】同年11月,國民政府面對戰局的失利,國防部新聞局局長鄧文儀在主持全國新聞工作檢討會時曾感慨:中共「軍隊黨化」,「在黨之領導下,執行黨的政策與決議,真正做到政治領導軍事」;而反觀國民黨軍隊,卻是政工與黨脫節,導致軍隊「失去中心領導,革命精神遭受打擊,工作效果,事倍而功無半」。
【《國軍政工史稿》下冊,台灣「國防部」總政治部1960年編印,第1402—1410頁。
】此言所揭示出的國共兩黨軍隊政治工作的反差,在很大程度上也決定了雙方決戰的最終勝負。
就連蔣介石後來也認為,中共軍隊的成功秘訣乃在於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因此不由慨嘆:中共「從來都是強調以黨領軍,最重視政治思想工作的」【李雲漢主編《蔣中正先生在台軍事言論集》第2冊,台北近代中國出版社1994年版,第777頁。
】。
總之,中國共產黨在革命年代,探索總結出了一套堅持「黨指揮槍」的制度。
這些制度包括:確立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原則,支部建在連上,推行政治委員制,健全黨委制和加強集中統一領導等。
這些制度互相銜接、共同作用,形成了一個系統完整的組織架構體系,為「黨指揮槍」提供了堅如磐石的制度保證,同時也是人民軍隊不斷發展壯大和取得革命勝利的重要法寶。
歷史已經證明,「黨指揮槍」是人民解放軍的建軍之本、立軍之本、強軍之本,是人民解放軍永遠不變的軍魂。
(本文作者盧毅,中共中央黨校中共黨史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