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並不是「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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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並不是「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制」

在現代,有很多男性朋友羨慕古代的「一夫多妻制」,這句話要是放在古代,一定會被視為無禮之徒的。

今天,小編要更正大家的一個歷史誤區,在我國古代,並不是所謂的「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制」。

因為在古代,「妻」是唯一的合法配偶,姬妾(即妾)是不能算作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說,古代應該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關於「妻妾制度」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氏族社會,那時候有一個部落首領才能享有的婚姻制度,叫做「媵制」。

即女兒出嫁時,女方的父母必須陪嫁一個同姓女子,這個女子通常是女方的姊妹或者女奴,作為「媵妾」。

當然姊妹媵妾的身份要比女奴媵妾的身份高。


隨著歷史的發展,便正式出現了「妾」。

而妾的地位特別低,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任務,但是卻沒有「妻」的待遇。

其實,這並不難理解,在古代,相比於妻,妾一般都出身於社會地位不高或者貧窮的家庭,更有甚者是戰爭戰敗方貢獻的禮品。

包括皇帝在內,妻也僅僅為皇后一人。

故而,古代妻為明媒正娶,而妾僅僅用「納」。


而關於納妾的數目也是有規定的,天子自不必說,姬妾數目應為最多,自天子以下開始銳減。

漢代時規定,卿大夫一妻兩妾,士族則為一妻一妾,尋常百姓一般是不能納妾的,比較富裕點的家庭,也只能在五十歲之前無子才能納妾。

朱元璋時期規定,親王妻妾數不能超過10,而郡王世子不能超過4。


除了限制納妾數目,古代的妾是不能陪伴丈夫整夜的,丈夫入睡後,她必須離開,這個規定對皇帝同樣適用。


其實,古代的妻妾制度是殘忍的,是男權社會對女性自由的束縛,是男人自私、占有的表現。

它把「階級」帶進了家庭,帶到了枕邊,融入了親情。

在這種制度下,女性之間的生死鬥爭其實也都是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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