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法碩備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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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學習刑法民法?
- 法碩基礎專業課包括刑法與民法,刑法與民法特點有些部分類似,均是重在理解的科目,在學習方法上也較為相似。
- 刑法
刑法整體體系非常清晰,總則分則兩個部分前後銜接,先學習總則後,再將總則的觀點運用到理解分則中,循序漸進地進行學習即可。
首先對總則的學習必須紮實,了解犯罪論,刑罰論,並在此基礎上進行記憶。
總則內容並不是很多,在《考試分析》上也僅占60頁左右的內容,從刑法是一種公法的角度去理解刑法,有助於明白刑法中規定中的法益(客體)保護。
犯罪的構成要件、共犯理論、正當防衛以及緊急避險這些規定均在總論部分中,這是學習刑法的基礎,掌握其基本刑法原理,才能根據分則具體的罪名規定運用刑法。
分則根據犯罪侵害的法益的不同分為不同章節,對應著不同的罪名,對於分則的學習重在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
而對於刑法原文規定的表述,法碩考試並不要求全部記憶下來,當然,常見罪名還是建議大家進行熟記,無論是選擇題還是主觀題,主要常見罪名的考查面是非常廣的。
- 民法
民法學習與刑法類似,重在理解。
在複習初期,需要我們結合授課老師的教學進行入門學習。
民法體系更為龐大,部門法較多,相比較刑法而言,整體結構不是那麼清晰,這就需要我們自行進行整理總結,擅於將知識融會貫通,自行建立起屬於自己的知識框架。
初期學習可以每天聽一至兩章的上課錄音或者視頻,然後看《考試分析》對應的章節,並做對應章節的選擇提練習。
很多時候,我們會發現,民法非常貼近生活,聽課簡單易懂,然而真正實戰做題卻還是會出錯,這就是知識聽了知識卻並不會靈活應用,當然,命題人也一定會尋找知識點的易錯點,迷惑點進行命題,我們切不可進入命題人的圈套。
民法與刑法都是在後期學習中開始進行背誦,其實在學習到後期,將知識學過幾遍以後,背誦已經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記憶非常順暢。
當然,在主觀題複習階段,最好是可以通過默寫進行自我檢測,背誦經常會忽略小的細節,而默寫才可以真正抓住每一個關鍵點,找到自己的問題所在。
法碩考試中,刑法民法的學習甚至決定著整個考研的成敗,複習初期應該對知識進行全面地學習,不放過不遺漏任何知識點,而在後期則應該抓重點複習,找考試高頻點反覆進行學習,衝刺階段不斷鞏固已經掌握地知識,確保自己掌握的知識完整地帶上考場。
放好心態,考研的路一定會驚喜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