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爵位及俸祿簡介(一)先秦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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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至今,戰爭和勞動一直是官方公開倡導的主旋律,但是談到待遇的時候,官方一直是持隱晦態度,儘量不讓老百姓知道。

在此,小便就把從古至今的待遇級別給各位看官做一個總結,以饗讀者。

本文中所講待遇包括三方面:一是爵位、二是食祿、三是封邑。

一、先秦時期的封爵

由於交通不發達,通訊手段落後,因此天子直接管控的區域只有京畿之地。

對於各地的王國,天子只是名義上的元首,並無實際的人權、財權和軍權,只能就地封王。

此階段,各地相對閉塞,並無統一的國家概念,只有各地大大小小的各種王國。

(一)西周時期——爵位僅僅是一種名號

《孟子·萬章篇》說: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

天子之制,地方千里。

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

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但以上這種「爵」只是一種名號,與後世的封爵有很大的區別。

除天子之外,公侯伯子男的地位和權力是相等的,僅僅是在禮節上的待遇有一定程度的差別。

(二)春秋戰國 ——僅能食租稅,無軍政獨立權,不世襲

1、春秋

各諸侯國內部的爵實際上有卿、大夫、士三級,每級又分上中下三等。

有不同的食封標準。

如《國語》中載「大國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

」《左傳》中也載趙簡子曾有「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之語。

2、戰國

各國的爵大致有卿、大夫等。

如各國都曾有「上卿」、「亞卿」、「客卿」等,均為將相所得的高爵。

大夫一級如有上大夫、中大夫、國大夫、五大夫等。

戰國各大國出現了侯爵,如秦有徹侯、關內侯,楚有通侯,其他各國均有侯。

除侯外還有封君,侯、君封地或以縣計,或以戶計,但僅能食其封地的租稅,無軍政司法獨立權,不世襲。

(三)秦國——初步完善二十等軍功制

秦國自商鞅變法後,定二十等軍功爵: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裊,四不更(以上相當於「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以上相當於「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以上相當於「卿」),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以上相當於「諸侯」)。

徹侯得食縣(設令、長),關內侯食租稅於關內,余大庶長以下十八等則如吏職。

凡斬獲敵首級一顆,即賜爵一級,還要有賜田宅和服役人員一名的優待。

有爵級則可為官,斬敵甲首一顆,賜爵一級,願做官的,可以作「五十石之官」,即斗食小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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