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法的基本組成部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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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第六條
國際人權法的基本組成部分是? (A)人身自由(B)禁止酷刑(C)生命權(D)不歧視與平等. 答案:(D). 解析: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20號一般性意見第2點:不歧視和平等是 ...
- 2國際人權兩公約內容
二、本公約締約各國為充分實現這一權利而採取的步驟應包括技術的和職業的指導和訓練,以及在保障個人基本政治和經. 濟自由的條件下達到穩定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和充分 ...
- 3南投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教材中華民國 ...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以下合稱兩公約)是國際上最重要之人權法典,為國際人權保. 障體系所不可或缺,內容闡述人類基本人權, ...
- 4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一般性意見
不歧視、法律面前平等以及法律的無差別的平等保障,是保障人權的基本. 而普遍的原則。因此,《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二條第一項規定,.
- 5國際人權法-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