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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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英語:democratic centralism)是列寧提倡的一種進行決策的組織原則。

冷戰時期,曾經在社會主義陣營的國家中廣泛實行。

民主集中制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此條目介紹的是中國共產黨及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等等的民主集中制之意涵及轉變。

關於中國國民黨的不同詮釋,請見「民主集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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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戰時期,曾經在社會主義陣營的國家中廣泛實行。

目次 1起源和發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主集中制 2.1發展過程 2.1.1早期 2.1.2第一代領導人時期 2.1.3第二代領導人時期 2.1.4第三代領導人時期 2.1.5第四代領導人時期 2.1.6第五代領導人時期 2.2制度特色 3評價 4參考文獻 5參見 6外部連結 起源和發展[編輯] 民主集中制的首創者是列寧,其背景是蘇聯共產黨之前身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組織路線的論爭。

由於沙俄專制警察國家的特殊狀況,列寧認為,俄國黨不可能像德國等西歐國家議會黨團那樣,公開努力贏得選票,合法地爭取政權;相反,黨必須是小規模秘密地由職業革命家組成,在統一的指揮下有嚴密紀律的組織,否則稍有不慎就可能會被沙俄查獲肅清。

此前,馬克思在1859年致恩格斯的一封信中也提到,無產階級政黨「必須絕對保持黨的紀律,否則將一事無成」。

[1]恩格斯1883年給倍倍爾的信亦說過,「黨的現行紀律,少數必須服從多數」。

[2] 列寧將黨的組織工作理論化,強調合理的組織對於奪取革命勝利的重要性。

在與溫和黨人馬爾托夫的辯論中,1904年列寧提出了科層制的黨的組織管理原則。

他把黨看作是有組織的部隊,其中各個成員並不是自行列名入黨,而是由黨的一個組織接收,必須服從黨的紀律。

[3]列寧明確地把黨紀叫做「集中制」,實行軍事化的管理,使黨變成科層制的有級別、自上而下可以發布命令的機構,以更有力地向沙俄殘暴統治進行鬥爭。

[4]列寧說:「集中制要求中央和黨的最遙遠、最偏僻的部分之間沒有任何壁障」、「中央有直接掌握每一個黨員的絕對權力」。

[5]中央靠分層的軍事化管理,掌握基層的每一個黨員,於是黨中央成為統帥部,下設各級黨委和支部,建立金字塔型的組織系統,服從領導被上升為「黨性」,否定黨的紀律則被認定為「否定黨性」,可以黨紀處分並開除。

這種集中制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組織管理,其形式正如馬克斯·韋伯所指出的那樣,是具有一種金字塔形狀按水平層次劃分的等級官僚制。

由於遭到反對派批評,列寧隨即在集中制前加上了「民主的」定語,稱為「民主的集中制」,但其重心為集中則是不言而喻的[6]。

1899年到1904年間,列寧曾多次主張按民主集中制建黨。

1904年,列寧在《進一步,退兩步》一書中強調: “ 黨是工人階級有組織的部隊,黨必須按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

在黨處於秘密活動條件下,黨的代表大會為黨的最高機關,民主選舉中央領導機構,這就體現了民主原則;在黨的代表大會閉會至召開下層代表大會為止,黨中央為黨的最高機關,一切活動在黨中央領導下進行,這就體現了集中的原則。

” 但列寧的民主集中制思想一提出,立即遭到了德國社會民主黨一些人的反對。

1904年7月,羅莎·盧森堡認為: “ 極端集中制觀念的基本思想,即主要通過組織章程把機會主義和工人運動隔離開來的思想,是根本錯誤的。

[7] ” 1905年11月,布爾什維克在自己的第二次代表會議上首先提出了「民主的集中制」概念,同年12月召開的塔墨爾福斯代表會議予以確認。

列寧在1906年3月《提交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統一代表大會的策略提綱》一文中開始正式使用「民主的集中制」一詞,[8]其後黨的「四大」通過的新黨章明確規定「黨的一切組織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起來的。

」[9]後來列寧不斷完善這一思想,並在他起草的《加入共產國際的條件》中規定:「加入共產國際的黨,應該是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起來的。

」[10]這樣,「民主的集中制」原則就成了各國共產黨遵守的普遍原則。

1919年3月俄國共產黨(布爾什維克)第八次代表大會期間形成了主要由布爾什維克知識分子組成的民主集中派,他們批判了俄共布領導黨內權力過度集中、壓制地方黨組織活動和對工業的僵化控制,認為黨內民主集中制的民主方面被削弱。

因此,他們主張恢復「無產階級專政」,反對「一黨專制」。

主要人物包括瓦列里安·奧新斯基(英語:ValerianOsinsky)等人。

民主集中派的主張未獲得廣泛支持,主要人物後被開除黨籍,大清洗期間遭到處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主集中制[編輯] 民主集中制被中國共產黨奉為黨的根本組織原則[11]。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十條對民主集中制有詳細描述:[11](一)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二)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

(三)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

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四)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

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

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

黨的各級組織要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

(五)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六)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

要保證黨的領導人的活動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同時維護一切代表黨和人民利益的領導人的威信。

198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八二憲法),規定了國家機構的基本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12]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民主集中制,有兩種重要精神:[13] 執行期間的絕對服從。

任何主張及行動均以多數意見為基礎並得由多數意見加以最後的判決。

民主集中制主要有六個原則:[14]   第一,堅持「四個服從」。

即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這「四個服從」,既體現了民主,又體現了集中,是對黨內政治生活秩序的總概括。

  第二,堅持選舉產生黨的領導機關。

黨的各級委員會由黨的同級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代表大會的監督。

選舉是民主的主要實現形式。

  第三,堅持集體領導。

黨章規定,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凡屬重大問題,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集體領導是民主集中制在黨的領導制度上的具體體現,是貫徹民主集中制的關鍵環節。

  第四,善於發揮下級黨組織的積極性。

《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要「建立上級組織在作出同下級組織有關重要決策前徵求下級組織意見的制度」,體現了黨的上級組織要把對下級組織的領導和對下級組織的支持聯繫起來、統一起來的要求。

  第五,注意尊重少數人意見。

黨內討論決定重大問題時,出現不同意見是常有的。

黨員可以在黨內自由平等地表達意見,就意味著對不同意見應當寬容。

只要少數人服從多數人的裁決,就應當允許少數人保留自己的意見,絕不能因為是少數或因為有不同意見而加以歧視。

  第六,禁止個人崇拜。

黨章規定,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

要保證黨的領導人的活動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同時維護一切代表黨和人民利益的領導人的威信。

這是我們黨總結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自身建設歷史經驗得出的重要結論。

發展過程[編輯] 早期[編輯] 五大閉幕後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於1927年6月1日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議決案》。

其中,第一次明確規定「黨部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

這是在中國共產黨的根本法規上,第一次出現民主集中制的提法。

1928年6月至7月在蘇聯莫斯科舉行的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章》。

在關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方面,規定黨員及地方組織要無條件地執行「共產國際代表大會或本黨代表大會,或黨內指導機關所提出的某種決議」,並規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要「得共產國際同意後召集之」。

[15] 第一代領導人時期[編輯] 1938年10月,毛澤東在《論新階段》的政治報告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四個服從」的紀律要求,指出:[16]必須重申黨的紀律:(一)個人服從組織;(二)少數服從多數;(三)下級服從上級;(四)全黨服從中央。

誰破壞了這些紀律,誰就破壞了黨的統一。

1945年4月至6月,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章》,更加完善了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對擴大黨內民主和實行集中統一領導作了詳細的規定。

自黨的七大以後,中國共產黨都將「四個服從」作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和最重要的政治紀律寫入黨章。

[17] 1945年4月,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中首次科學概括了民主和集中的辯證關係: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說,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

」 劉少奇認為,民主集中制「反映黨的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係,反映黨的上級組織與下級組織的關係,反映黨員個人與黨的整體的關係,反映黨的中央、黨的各級組織與黨員群眾的關係。

」[18] 1956年9月26日,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對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則作出了許多新規定。

[19] 1957年2月,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講話中對民主集中制的內涵作出新的概括,[20] 在人民內部,民主是對集中而言,自由是對紀律而言。

這些都是一個統一體的兩個矛盾著的側面,它們是矛盾的,又是統一的,我們不應當片面地強調某一個側面而否定另一個側面。

……這種民主和集中的統一,自由和紀律的統一,就是我們的民主集中制。

第二代領導人時期[編輯] 1977年8月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在總綱及有關條款中增寫了關於民主集中制的內容。

[21] 1978年12月13日下午,鄧小平在中央工作會議閉幕會上作了題為《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講話。

他指出:[22]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條件。

在過去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民主集中制沒有真正實行。

離開民主講集中,民主太少。

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1979年3月,鄧小平更加深刻地說明了民主和集中互為條件、相輔相成的辯證關係,他在黨的理論工作務虛會上指出:「我們實行的是民主集中制,這就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

」[23] 1982年9月6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對黨的民主集中制做了比較充分、比較具體的規定。

[24] 第三代領導人時期[編輯] 第四代領導人時期[編輯] 此章節尚無任何內容。

第五代領導人時期[編輯] 2016年10月27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指出「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並作出了一系列規定[25]。

然而實際上,根據《習近平關於全面從嚴治黨論述摘編(2021年版)》一書內容,黨內民主實際上已經被其否定[26]。

制度特色[編輯] 人民可上訪,但不能越級上訪,一些懂得法律的人可以為自己或為他人參與維權行動。

[來源請求]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

[27]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8]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本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

[29] 中國共產黨認為,民主集中制既體現了黨內廣泛的民主性,又體現了黨內高度的集中性,是黨內民主與黨內集中的有機統一。

[30] 評價[編輯] 此章節的中立性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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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西北大學政治傳播研究所所長華炳嘯認為,從列寧之後的歷史實踐來看,「民主的集中制」原則一度遭到了歪曲甚至是背叛,被割裂成了可以隨領導人意志為轉移的「民主制或集中制」,領導想民主就民主、想集中就集中。

[31] 參考文獻[編輯]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413頁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6頁 ^《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5頁 ^《列寧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28頁 ^《列寧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40-441頁 ^民主集中制和国家官僚制.[2015-08-29].(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09).  ^《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2014-06-21].(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2).  ^《提交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統一代表大會的策略提綱》 ^《蘇聯共產黨決議彙編》 ^《加入共產國際的條件》 ^11.011.1中国共产党章程(全文).2017-10-24[2021-10-04].(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05)(中文(簡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_国情相关_中国政府网.中國政府網.2018-03-22[2021-10-04].(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6)(中文(簡體)).  ^何益忠.解密"民主集中制""中央集權制"為何沒成為共識?(3).[2015-08-29].(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17).  ^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新華社.2016年12月13日10:30:20[2020年6月30日].(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6月30日). 請檢查|date=中的日期值(幫助) ^《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四冊第348至354頁 ^《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15冊,49頁 ^《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九冊第569至577頁 ^《劉少奇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58頁 ^1956年9月27日《人民日報》 ^《毛澤東文集》,第7卷,209頁 ^1977年8月24日《人民日報》 ^李丹華.中国制度成长记.求是網.2019年12月05日08:47:14[2020年6月26日].(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6月26日). 請檢查|date=中的日期值(幫助) ^《鄧小平文選》,第2卷,175頁 ^1982年9月9日《人民日報》 ^[11/02/c_111983838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請檢查|url=值(幫助).新華社.2016年11月02日20:49:09. 請檢查|date=中的日期值(幫助) ^评论|陈破空:习近平出书自曝:一口拒绝党内民主.RadioFreeAsia.[2022-08-28](中文(中國大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中央紀委編,《列寧、毛澤東和鄧小平論民主集中制》,中國方正出版社,1994年,ISBN7801070186 ^華炳嘯,《對民主集中制演變軌跡的歷史考察——民主集中制的準確表述應為科學民主制》,中國選舉與治理網,2009年7月22日發布 參見[編輯] 一黨制 民主集權制 外部連結[編輯] 袁剛《民主集中制和國家官僚制》(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閱論編中國共產黨 理論馬克思列寧主義 馬克思主義(馬克思主義中國化) 馬克思列寧主義 史達林主義 毛澤東思想 黨指揮槍、槍桿子裡面出政權 人民民主專政 統一戰線 人民戰爭 為人民服務 實事求是 整風 新民主主義 土地改革 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反右運動 三面紅旗 總路線 大躍進 人民公社 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 三個世界 華國鋒時期指導思想 一綱兩目 以階級鬥爭為綱 把國民經濟搞上去/發展國民經濟 保持安定團結 兩個凡是 汪東興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鄧小平理論 四項基本原則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 改革開放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三個有利於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真理標準大討論 貓論 摸論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主要內容 保持先進性 科學發展觀 以人為本 全面、協調、可持續 和諧社會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中國夢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四個自信 兩個一百年 「五位一體」總體布局 「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其他 五講四美三熱愛 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 清除精神污染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 社會主義榮辱觀  制度 章程 入黨誓詞 黨旗、黨徽 黨費 黨報、黨刊 黨課 民主集中制 紀律檢查機關 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幹部職務名稱表制度  中央組織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最高負責人(歷史沿革)1921中央局(書記)→1922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1925總書記)→1927中央委員會(總書記→1945主席→1982總書記)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員會副主席/常務委員會/中央書記處/中共中央秘書長直屬機構 中央辦公廳 中央組織部 中央宣傳部 中央統戰部 中央外聯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政研室 中央國安辦 中央網信辦 中央軍民融合辦 中央台辦 中央財辦 中央外辦 中央編辦 中央空管辦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 中央黨校 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 《人民日報》社 《求是》雜誌社 《光明日報》社 中國浦東幹部學院 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 中國延安幹部學院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 中央委員(候補委員) 二屆 候補 三屆 候補 四屆 候補 五屆 候補 六屆 候補 七屆 候補 八屆 候補 九屆 候補 十屆 候補 十一屆 候補 十二屆 候補 十三屆 候補 十四屆 候補 十五屆 候補 十六屆 候補 十七屆 候補 十八屆 候補 十九屆 候補 中央軍事委員會沿革1925中央軍事部→1926中央軍事委員會→1928中央軍事部→1930中央軍事委員會→1931中央軍事部→1937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1945中央軍事委員會→1954中央軍事委員會負責人中央軍事部長→中央軍委書記→中央軍事部長→中央軍委書記→中央軍事部長→中革軍委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顧問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沿革1927中央監察委員會→1949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1955中央監察委員會→1978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人1949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1955中央監察委員會書記→1978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1987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地方組織地方各級黨代會各省級行政區委員會/書記/領導集體省委(省委書記、省委辦公廳)、自治區黨委書記、市委書記、區委書記 基層組織基層黨代會基層黨委·黨工委·黨組黨支部黨小組優秀共產黨員 紀念活動 建黨節 七一勳章 建黨百年慶祝活動 慶祝大會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民主集中制&oldid=73417720」 分類:​自2012年10月需要中國專家關注的頁面自2012年10月需要共產主義專家關注的頁面自2012年10月需要政治學專家關注的頁面共產主義術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制度蘇聯政治各類型民主蘇聯共產黨意識形態隱藏分類:​引文格式1錯誤:日期含有網址格式錯誤的引用的頁面使用ISBN魔術連結的頁面自2014年10月可能帶有原創研究的條目拒絕當選首頁新條目推薦欄目的條目缺少可靠來源的條目模板中使用無效日期參數的條目含有多個問題的條目使用過時圖像語法的頁面含有英語的條目擴充中的條目所有擴充中的條目包含空白章節的條目所有包含空白章節的條目使用小型訊息框的頁面有未列明來源語句的條目中立性有爭議的作品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專案 維基語錄 其他語言 AragonésالعربيةمصرىAsturianuБеларускаяবাংলাBrezhonegCatalàDanskDeutschΕλληνικάEnglishEspañolEuskaraفارسیSuomiFrançaisGalegoעבריתHrvatskiMagyarBahasaIndonesiaItaliano日本語Қазақша한국어КыргызчаNederlandsNorsknynorskNorskbokmålPolskiPortuguêsРусскийSimpleEnglishSvenskaTürkçeУкраїнськаاردوTiếngViệt 編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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