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因病停役 - 三軍總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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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為減輕部隊訓練及管理負擔,對體位不適服常備兵現役者,能迅速依現行規定篩除,義務役官兵因病傷不堪服役或繼續接受訓練或無法隨隊活動而影響基層訓練、管理造成部隊困擾,期使縮短各級辦理因病停役作業時間,以提供部隊素質。
2.範圍:2.1國軍義務役士官兵2.2國軍志願役兵3.權責:3.1醫行室:各國軍單位送達辦理因病停役人員公文,於15內完成相關公文序作業因病停役三聯單發文作業。
3.2醫療部:由醫行室送達辦理公文系統之會辦單後,開具停役三聯單,再擲回醫行室。
3.3收發室:文件批示完成後發文程序作業(最高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