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條文檢索結果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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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 公布法律 、發布命令之擬議事項。

二、關於文武官員之任免事項。

三、關於立法院行使任命同意權之提名作業事項。

四、關於五院及省、市政府之公文簽辦事項。

跳至主要內容 檢索字詞: 公布法律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總統>總統府>組織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第3條 第一局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之擬議事項。

二、關於文武官員之任免事項。

三、關於立法院行使任命同意權之提名作業事項。

四、關於五院及省、市政府之公文簽辦事項。

五、關於外交函電之翻譯、簽辦事項。

六、關於政情之摘報事項。

七、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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