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信件代收事宜(1090709更新) - 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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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104年8月1日起,宿舍僅代收住宿學生之「中華郵政掛號(含快捷)信件」,其餘類別(包裹、快遞、宅配、貨運等)及非住宿生之郵件均不代收。

住宿生信件代收事宜(1090709更新) 公 告 公告日期:1040623 更新日期:1090709 【學生信件代收事宜】   一、自104年8月1日起,宿舍僅代收住宿學生之「中華郵政掛號(含快捷)信件」,其餘類別(包裹、快遞、宅配、貨運等)及非住宿生之郵件均不代收。

  二、依中華郵政公告,便利箱(袋)定位為包裹,同樣不代收;另顯可辨視為網購物品之任何郵件一律退件。

  三、為保護學生個人資料及維護當事人之權益,自109年7月9日起收件人為學生之法院訴訟及行政訴訟文書,總務處文書組將一律退回郵局;請當事人依「郵務送達通知書」儘速前往寄存機關(郵局或警局)領取。

【學生信件代收、領取流程】   一、住宿學生之掛號及快捷信件由宿舍值櫃人員代收後,於晚間至各寢室發放信件領取通知單,同學可於18:00~19:00及22:30~23:00等值櫃時段憑通知單領取信件,領取時同時出示學生證查驗。

  二、所有學生非掛號信件均由總務處文書組於收件後,放置於各班班櫃,再由各班自行轉發。

【學生信件書寫說明】   ※收件資料務必依下述說明詳載:    ▲收件人: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系所年級、宿舍名稱、寢室號碼、姓名、聯絡電話    ▲校本部地址:112303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城區部地址:108306臺北市萬華區內江街89號 【其他注意事項】   一、平時同學若有包裹、快遞、宅配、貨運等收件需求,請自行與送貨員約定取件時間、地點或利用存局候領/超商取件。

  二、非住宿生之郵件請自行寄送至住家、租賃地點或存局候領;寄至學校者,總務處文書組一律退回寄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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